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山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9-04-15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晋教高函〔2019〕6号

各普通高校、各市教育局、省直中职: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的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省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9年4月至8月举办第五届山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三晋大地了解省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山西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主办:山西省教育厅、中共山西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共青团山西省委员会、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山西广播电视台。
  承办:山西医科大学
  协办:山西传媒学院
  冠名: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
  成立第五届山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省教育厅厅长吴俊清任主任,省教育厅分管厅领导、山西医科大学校长和各主办单位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全省本科高校校(院)长、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校(院)长、各主办单位分管处室负责人、各市教育局局长、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及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山西医科大学,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协调与实施。
  大赛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组委会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设立纪律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理。
  四、大赛总体安排
  第五届山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为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组成部分,将举办“1+3+4”系列活动。“1”是高教主赛道(详见附件1),“3”是“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见附件2),职教赛道(详见附件3)和萌芽版块(详见附件4)。“4”是4项同期活动,具体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大学生创客秀”(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山西省创新创业教育高峰论坛、晋商文化体验活动。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5.各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赛程安排
  大赛分校级初赛、省级复赛两个阶段进行(不含萌芽版块),具体赛程安排如下:
  1.参赛报名(4-6月)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9年4月5日,各校可自行确定本校报名截止时间,但总体时间不得晚于6月30日,省教育厅提取的有关数据均以6月30日为最终数据。
  为了扩大大赛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各本科、高职、中职报名参赛学生人数要分别达到在校生总数的10%、5%、2%(比例=累计参赛学生人数/在校生总数)及以上。省教育厅将定期通报各学校的报名情况。
  2.校级初赛(7月2日前完成)
  各学校可自行安排校级初赛时间,但须在7月2日前完成并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省级复赛。每所本科院校至少推荐3个,但不超过10个项目参加省级复赛;每所高职院校至少推荐2个,但不超过5个项目参加省级复赛;每所省直中职院校至少推荐1个,但不超过3个项目参加省级复赛;其他中职院校可推荐1个项目参加省级复赛。各本科、高职、中职院校校级初赛报名参赛学生人数占在校生总数比例分别超过10%、5%、2%的,每超过200人额外增加1个全省复赛名额。参加第四届全国总决赛的高校,每获得1项银奖可额外增加3个全省复赛名额,每获得1项铜奖可额外增加1个全省复赛名额。
  3.省级复赛(7月2日-7月23日)
  大赛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各学校选送的参赛项目进行第一轮网上评审,决出铜奖和优秀奖,选拔优胜项目进行第二轮现场复赛,决出金奖、银奖,并根据教育部分配名额确定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项目。
  全国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学校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各学校还可以通过腾讯微校(weixiao.qq.com/shuangchuang)进行赛事宣传,腾讯云根据参赛团队的组别提供不同级别的免费云服务支持,给予项目激励和孵化指导。
  七、评审规则
  山西省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全国大赛评审规则,结合山西省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山西省大赛评审规则。全国大赛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和单项奖;另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导师奖(详见附件)。
  九、其他事项
  1.各学校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持。
  2.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以校(院)长为组长,招生就业、学工、教务、团委等部门为成员的大赛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要加强宣传,积极动员团队报名参赛,特别是要组织硕士生和博士生参加,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加强对参赛团队的指导培训,认真做好本校初赛组织工作。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3.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为本次大赛独家冠名。建设银行将积极开展与学校客户的金融合作,包括向学校提供智慧校园、账户管理、资金管理、多渠道融资等金融服务;向在校师生提供个人快贷、名校卡、教育分期等个人产品服务。同时建设银行将发挥金融集团优势,选择优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在投融资、保险、基金、信托、租赁等各方面为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切实助力大学生双创事业。
  4.联系方式。大赛工作QQ群名:山西省“互联网+”大赛,群号:259729273,请各校指定1-2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并将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5)于2019年4月19日前发送至大赛组委会秘书处邮箱,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张  亮、刘亚男;联系电话:0351-3046828。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山西医科大学教务处,郝铭慧、王志栋、吴小艳;联系电话:0351-3985052/3985078;电子邮箱:sycxcyxy@sxmu.edu.cn;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大学街98号山西医科大学中都校区。
  
 
山西省教育厅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