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山西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
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19-2020年)编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22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晋教基〔2019〕14号

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全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19-2020年)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各地要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督〔2019〕4号)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00号)精神要求,围绕巩固“全面改薄”工作成果,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确保到2020年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奠定良好基础,结合本地区实际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规划。

  二、总体规划目标

  通过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到2020年底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全面补齐办学条件短板,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教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促进城乡义务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重点实现以下目标:

  (一)全部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全面落实《山西省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年)》,在城市城区、县城及人口较多的乡镇等教育资源不足地区,集中新建、改扩建一批学校,集中修缮一批必要的校舍,有序增加学位供给,基本满足城镇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需求,全部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坚决防止产生超大班额。

  (二)全部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实用、够用、安全、节俭”原则,结合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战略部署,科学优化农村学校布局,集中力量办好以下两类学校:

  对于乡镇寄宿制学校,重点加强水冲厕所、食堂、宿舍和体育运动场地建设,配备饮水、洗浴、取暖、卫生、照明等学生学习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所有寄宿制学校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

  对于乡村小规模学校,重点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基本教育教学需要,打造一批功能齐全、特色鲜明“小而美”“小而优”的小规模学校。

  (三)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在义务教育学校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不断提升农村学校信息化应用服务水平。

  义务教育学校以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目标,搭建教育管理与教学应用平台,积极开展“互联网+教育”建设、数字校园建设和创客教育试点,实现课堂教学、网络教研、网络备课和教学资源汇集等功能,达到管理、教学、后勤、安全等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共用。

  对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重点是建设专递课堂、同步课堂、翻转课堂等。

  三、规划实施范围

  本次规划实施学校限定在全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重点是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城镇学校、师生生活条件差的乡镇学校、办学条件简陋且纳入布局规划长期保留的小规模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低的农村学校。

  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以及因打造“重点校”而形成的超大规模学校,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和幼儿园,民办学校不纳入实施范围。没有明确资金来源、举债建设和存在征地及建设手续办理困难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规划。

  四、规划建设内容

  (一)校舍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宿舍、食堂、水冲式厕所、锅炉房、浴室、运动场地等建设。

  (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主要包括: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课桌椅、食堂设备、学生用床和饮水、采暖、安全、卫生、照明等设施设备,以及教师办公和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学校通过光纤、卫星等方式实现宽带网络接入,以及校园网网络建设。学校教室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购置,专递课堂、同步课堂、翻转课堂、数字校园建设、创客教育等相关设施设备购置。

  五、规划资金保障与管理

  本次规划实施所需资金坚持科学统筹和合理分担的办法,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突出重点、注重绩效、规范透明、强化监督、县级实施”的原则。在中央和省级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市县两级政府补齐,县级政府统筹义务教育阶段已安排或即将实施的项目,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支持缺位。凡列入规划的项目必须全部落实经费并按时完成。

  礼堂、体育馆、塑胶跑道、游泳馆(池)、教师周转宿舍和独立建筑的办公楼,日常校舍维修改造和零星设备购置,教育行政部门机关及直属非教学机构的建设和设备购置,以及其他超越基本办学条件范畴的事项,不得列入中央与省级财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城市城区学校建设不得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中央和省将结合各市县上报的规划任务、“全面改薄”完成情况以及化解大班额、推进两类学校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应用、教育脱贫攻坚等工作成效,安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专项补助资金予以适当奖励。

  六、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联合成立领导组和专家组,统筹指导全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对各地推进落实情况开展抽查、审核、指导、监督等。各市、县(市、区)要借鉴“全面改薄”的工作机制和管理经验,成立市、县(市、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机构,强化市级指导协调、县级组织实施力度,切实抓好落实。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同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二)逐级编制规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当地发展改革和财政等部门开展审核工作。根据各项目学校现状、缺口及本地实际财力,按照规划文本主要内容参考提纲(见附件)编制县级2019-2020年项目规划。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结合本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县(市、区)做好项目规划,并汇总编制市级2019-2020年项目规划。市县两级项目规划都要明确时间任务、资金安排、年度实施计划,同级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时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三)发挥学校作用。纳入规划的学校校长是编制规划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本校有关人员开展摸底调查,科学合理确定建设任务,参照有关建设标准测算所需经费,由此形成本校实施规划并在规定时间上报县教育部门。

  (四)严格审核规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逐校、逐项对规划进行审核,认证规划的合规性和可行性,重点审核建设内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规模豪华建设问题,是否存在虚列项目、套取专项资金问题,资金来源是否明确具体,地方资金是否落实等。

  (五)及时报送规划。县级规划和市级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由教育、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分别于2019年9月10日前、9月20日前上报市级和省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三部门。同时,按要求通过“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管理软件系统”逐级进行填报。

  (六)积极筹措经费。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加强中央相关补助资金的统筹使用,结合实际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倾斜。市县政府要全面统筹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有关义务教育建设的项目和资金,统一纳入规划,统一实施管理。要根据填报的项目规划筹措经费,逐项落实支持资金,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的资金及时足额落地,确保按期完成规划任务。

  (七)全面推进实施。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市县要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将任务细化到岗到人。要在保证项目质量、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抓紧组织实施,加快施工进度,省教育厅将通过双月通报、定期督查、约谈问责等进行监管督促。对于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校舍项目,要提早谋划、提早实施,先期启动征地、立项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2019年项目力争在年底前开工建设,2020年秋季开学前基本竣工。2020年项目力争在3月底前开工建设,并在年底前基本竣工。

  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 电话:0351-3046303

           邮箱:jjc@jyt.shanxi.gov.cn

  省发展改革委 电话:0351-3119214

               邮箱:sxfgwkjws@163.com

  省财政厅 电话:0351-4047845

           邮箱:sxczjkw@163.com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