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发展规划处 

    拟定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承担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拟订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审核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电话:0351-3046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