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培育创建单位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0-03-25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各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局党委(党组),有关厅直属中小学校党组织: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培育创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的通知》(晋教工委组〔2019〕59号),经学校申报、各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局党委(党组)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征求意见,并经省委教育工委会研究、结果公示等环节,遴选产生 40个中小学校党组织作为全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培育创建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培育创建单位党组织要将党建工作示范校创建作为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相结合,与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教职员工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人员和条件保障,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培育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培育创建单位所在市、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高校党委要加强调研指导,深入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发现经验典型,积极推广建设成果,加强示范引领,确保建设实效。省委教育工委将通过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交流研讨、案例汇编等形式,向全省中小学校推广应用建设成果。

  二、严格创建标准

  全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培育建设周期为2年,自2019年12月至2021年11月。各培育创建单位要按照晋教工委组〔2019〕59号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山西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建设标准(试行)》,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要认真总结创建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将创建工作进展、经验成效等情况报省委教育工委。

  三、严格经费管理

  省委教育工委向全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培育创建单位划拨专项建设经费(详见附件2),各培育创建单位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可根据工作需要给予经费等配套支持。各培育创建单位要严格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按照党费使用范围进行支出,重点用于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等,确保专款专用、规范高效、合理使用,不得用于项目建设无关的开支。省委教育工委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督查检查。

  四、加强考核验收

  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请各培育创建单位分别于2020年12月和2021年12月底前,将年度创建工作总结、成果报告以及创建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报省委教育工委。省委教育工委将组织对培育创建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项目验收。

  联系人:白云飞、孙雪松 联系电话:0351-3046914

  电子邮箱:zzb@sxedc.com

 

 

 中共山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0年3月25日

  

山西省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培育创建单位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