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14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晋教离退函〔2018〕2号

各有关高校、厅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的通知》(晋老办〔2018〕31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厅机关、各高校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年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统计报表式样

2018年离退休干部统计表沿用中央组织部2012年制发的《离(退)休干部统计表》表式。软件使用2015版全国离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全省老干部工作部门情况统计表》使用2017年11月份修改后的信息管理系统。

另外,根据省委老干部局的工作要求,今年新増了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情况、已故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情况以及曾担任厅(局)级职务的退休干部情况等专项统计,统计内容详见2018年老干部部门专项统计表(附表)。

二、报送内容及时间安排

1.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离退休干部统计表的报盘、报表的报送工作。报盘内容包括离休干部信息数据、年报表统计汇总数据和《享受副省部级单项及以上待遇离休干部登记表》、《副省部级及以上退休干部登记表》电子文档,《全省老干部工作部门情况统计表》电子文档。

2.《2018年离退休干部统计报表》和《全省老干部工作部门情况统计表》,各单位务于2019年1月4日前,按上述要求将统计数据电子文档刻录光盘,连同纸质报表(系统软件内生成的报表使用A4纸打印并签字盖章)一同报送至省教育厅离退休处(焦煤双创基地B座1915室)。

3.附表《2018年老干部部门专项统计表》报送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前,报送内容及填报要求详见附表填报说明。

三、相关要求

各高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报统计工作,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从严从实抓好任务落实。

1.年报统计工作是各级离退休工作部门的一件大事,中组部、省委老干部局对统计的标准、时限均有明确要求,并已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范围。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完成。

2.离休干部统计数据由离休库直接统计生成,确保信息库数据与报表数据一致、报表数据与上报电子文档数据一致。各单位要及时维护好离休干部信息库,对相关信息进行集中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规范。

3.确保表间数据填报内容的一致性。在进行报表审核时特别要注意,一是高退休干部统计报表“表一、表六”中所列年初数据与去年年底数据相一致;二是“表一”中统计的本年度离休干部数与“表三、表四、表五”中所列离休干部总数相对应;三是“表一、表七”中所列的党支部数、党员数量与全省老干部工作人员情况统计系统中所填报的党支部数与党员数量的一致性。

4.本年度涉及到机构改革、体制转换的统计单位,要及时明确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责任处(科)室和责任人,确保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不受影响。

5.根据2018年老干部工作要点要求,“逐步逐级”做好退休干部信息库的建库工作。各高校各单位要依托现有全国离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厅(局)级以上退休干部基本信息的建库工作,退休干部基本信息的采集可以通过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整理,建库方法可参照离休干部信息库建库方法。

6.要精心做好年报统计工作的安排部署.由于时间紧迫,各高校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安排部署好年报统计工作,进步明确统计内容和责任,并加强对所属单位统计工作的指导和巡检抽査,严把数据质量关。

7.要严格按照保密要求上报。年报统计数据不得通过互联网发送或用U盘拷贝,防止泄密。

2015版全国离退休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可登录共产党员网(wg12371.cn)“组工软件下载”栏目下载。统计工作中涉及到的软件、表样、讲义等相关内容,可登录统计QQ(185014004)群下载。

附表:《2018年老干部部门专项统计表》

联系人:贾志鹏   

电话:0351-3046625   13015470734

电子邮件:442559576@qq.com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焦煤双创基地B座19层1915室

邮编:030006



山西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 2018年老干部部门专项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