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学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7-12-10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晋教后勤〔2017〕39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冬季已经来临,气温大幅下降,我省已经进入冬季采暖期,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等事故进入了多发期。12月9日、10日,我省连续发生校外就餐、培训机构宿舍的两起涉及学生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并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安全、温暖过冬。现就做好全省学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晋教后勤〔2017〕38号)通知要求,继续深化全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全面开展一次覆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传染病防控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学校取暖安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学校冬季取暖设施运转、更新维护,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和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情况等情况;是否全面落实清洁能源取暖,使用空调或电暖气取暖的学校,是否及时电路检修和改造;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是否有专人负责取暖安全工作;是否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存在因设施维护不及时、资金拨付不到位和安全责任制未落实等原因,造成学校不能正常取暖或取暖温度达不到要求的现象。 

  二、广泛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课、专题教育、应急疏散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广泛开展安全教育,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要加强冬季防火教育,教育师生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使师生掌握初期火灾处置和逃生疏散的基本方法,掌握报警和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要加强滑冰溺水教育,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或节假日不到结冰的河流、池塘、积水坑上行走或滑冰,防止发生滑冰溺水事故。特别是要加强取暖安全教育,使广大学生进一步掌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告诫广大师生,在外(租)居住时尽量不要到煤炉、炭火等明火取暖的地方居住,就餐时要选择空气流通良好的地方用餐,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加强学校冬季取暖安全各项管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冬季取暖安全管理工作,将取暖的各项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到每一间教室、每一间宿舍,抓到每一名教师,抓到每一名学生,确保不留漏洞,不落死角。一是加强冬季取暖安全管理。特别是煤炉取暖的学校(包括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培训机构)要确保教室、宿舍、办公室等安装有排烟管道,并确保排烟管道畅通、无泄漏,并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二是加强取暖设施设备管理。要确保取暖设备运转正常,保证供暖温度达到当地供暖部门规定的最低温度,防止由于供暖不达标造成学生大面积感冒、冻伤等;三是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要为学生宿舍配备精通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专职干部,配齐配好宿舍楼长等相关管理人员,确保学生上课和夜间休息期间取暖设备有人看管,防止发生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四是要做好取暖设备的加固工作,并在取暖设备周边划定安全区域,防止发生学生烧伤、烫伤、砸伤事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接通知后,要立即对所辖学校(含教育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单位的冬季取暖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校、寄宿制学校、培训机构,检查取暖资金安排,物资准备、安全防范等冬季取暖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对整改不力或因冬季取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山西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