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学校安全稳定综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9-04-04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晋教安稳〔2019〕1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2019年全省学校安全稳定综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教育厅
  2019年4月4日
 
2019年全省学校安全稳定综治工作要点
  2019年,全省学校安全稳定综治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9〕1号)要求,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底线,按照“四铁”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深化改革创新,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安全能力,提升学校应急管理水平,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健全“一个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稳定综治工作法治化水平,形成防控学校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各高校要加强安全稳定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按照学校章程进一步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稳定综治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二、深化“两项建设”
  1、深化安全能力建设。加强学校安全能力建设,是省政府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学生为本、能力为要、全员参与、重在演练”的原则,强力推进中小学“三化三建设”、高等学校“七化”安全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防范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教育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认知、避险和逃生自救能力,形成“政府推动、法律支持、学校主导、部门督导、社会共建、学生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对照平安校园创建标准,找差距、定目标、补短板,优化环节管理,对标整改。实行平安校园过程化管理体系,建立过程创建的积分管理体系,强化过程管理,切实提升“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水平。
  三、完成“三项考评”
  1、完成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考评。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考评是政法部门对教育部门一项重要考评,其结果纳入当地平安建设和综治考评。各级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考评工作作为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力抓手,作为促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薄弱环节的重要手段,积极发挥专项组平台优势和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考评方式,做到综合性考评和常态化考评相结合、集中检查评价和工作过程评价相结合、部门单项考评和跨部门联合考评相结合。
  2、完成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评是政府、安委办对学校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考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当地政府、安委办下达的安全年度工作目标和我厅确定的重点工作,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层层下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奖惩,严格实施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加大过程考核权重。考核结果要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完成省政法委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是省委政法委在新形势下,对全省高校提出的新内涵、新要求。全省各高校要在加强校园内部综治工作的基础上,把政治稳定、矛盾纠纷、公共安全、校园周边等工作放到一个更高的统筹位置上,做好做细做扎实,积极与驻地政府、综治及各职部门加强联系与沟通,完善各类制度建设,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深入、细致的排查各类安全稳定隐患,努力营造管理有序、防控有力、安全稳定的平安校园。
  四、开展“四项检查”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办的要求,全省教育系统要继续深入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危险化学品、电气火灾、安全隐患大排查等四项专项检查。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限期解决,不留死角,对四项检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排查、再治理。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属于学校自身能解决的,要定措施、定期限、定资金、定人员、定责任、定进度,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属于自身解决不了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分别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实行挂牌督办,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工作不改进不放过。同时,对2018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还未整改的,要制定措施、确定期限、落实资金、落实人员、明确进度,确保2019年4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五、落实“五个保障”
  1、落实经费保障。要足额保障人防物防技防、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培训、事故应急救援、购买服务、制度建设等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全面落实校方责任保险制度,提升学校风险抵御能力。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安全设备设施,夯实学校安全基层基础,为学校安全能力建设、平安校园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2、落实人防保障。加强保卫队伍建设,选派一批思想好、作风硬、责任强、工作实的人员充实到保卫队伍中,选好配足安全保卫力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并出台安保人员的配备标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积极协调当地政府采取购买服务和退休民警返聘护校园等方式,配齐配强保卫队伍。各高校要按照在校生人数的千分之三配备(齐)安保人员,且年龄在18至45周岁要占到30%以上。
  3、落实物防保障。要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要求,加快推进、按时完成学校周边重点部位防撞柱等硬质隔离设施建设工作。各学校校门口要设置值班室,校门口做到“六有”,即有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的大门;有值班室或警务室标志标牌;有办公桌椅和档案柜;有“110”报警电话或“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网;有照明设备;有必要的防卫器械装备。
  4、落实技防保障。要进一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在学校大门出入口、学生食堂操作间和库房、实验室、微机室、财务室、学生宿舍楼出入口、水源地等要害部位及学校认为情况比较复杂、需要监控的场所全部安装监控设备,覆盖率要达到100%,视频资料存储时间原则上要达到30天以上。改建具备 “人脸识别”等智能分析功能和一键报警功能的综合智能设备。
  5、落实制度保障。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行业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等,结合实际,修订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制度,使其进一步完善,具有操作性,杜绝制度与实际工作脱节现象。进一步规范校园安全管理行为,形成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全面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水平。
  六、强化“六项工作”
  1、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要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必管安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领导的主体责任,党政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按一岗双责抓、职能部门要具体抓、岗位要按本职抓。要健全安全机构,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专题安全工作会议,定期研判形势、部署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奖惩,严格实施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2、强化教育培训工作。要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根据学生年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信息安全、自然灾害、消防、交通、网络、防溺水、防踩踏、反欺凌、反暴力、预防毒品等专题教育,保证必需的教学时间,使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各高校要设置学分,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省教育厅将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管理集中培训;各市教育局也要分级分类对所属安全管理人员和校长教师进行安全培训;各学校要分级分类对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要深入学校、幼儿园和周边社区、村镇,会同有关部门、基层组织、社区网格和群防群治力量,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全面掌握对社会不满特别是扬言报复社会的人员。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和有关视频监控设备,对相关信息进行比对碰撞,多方搜集各类扬言伤害学生儿童的情报线索,第一时间跟进核查,第一时间稳控处置。要进一步强化对学校聘用的保安员、劳务派遣人员以及勤杂人员的审查管理,对审查发现的扬言报复社会、刑满释放、非正常上访、吸毒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要及时清理,并逐人建立台账,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和管控措施。要指导学校加强对校园内部矛盾纠纷的摸排,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化解涉及教职工和学生的矛盾,避免发生伤害事件。
  4、强化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9]1号)关于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工作要求,尽快制定修订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单位应急预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要修订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类和交通、火灾、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等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并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强化综合防御防范措施,规范应急处置程序,确保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演练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针对演练活动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对预案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使预案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学校领导带班,中层干部值班,学校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值班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控制事态,做到“迅速反映,有效处置”。要严肃信息报送纪律,各类安全信息一定要及时、准确按要求报送,重大紧急事件发生后,必须半小时内电话报告初步情况,2小时内书面报告事件情况,并全程跟踪续报。
  5、强化自然灾害排查和应对工作。要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隐患,切实做好自然灾害治理工作,将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治理纳入到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排查,建档造册,落实整治,加强防范对受到灾害威胁的地方和单位,要立即组织疏散撤离。要密切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地震、地质、林业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根据灾情及时启动预警相应和应急相应,切实做好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对广大师生开展自然灾害安全教育,讲解山洪突发性特点以及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形成过程;雨水集中时期要多走平原空旷地,少走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切实提高师生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6、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2019年的重点任务是治本,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全省教育系统要按照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步骤安排,进一步深化认识、深度参与,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排霸、无霸治乱”的总体要求,聚焦“校园贷”、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校园周边环境等重点任务进行摸排,及时将摸排线索上报公安、政法等部门。对尚未攻克、办结的案件、重点问题积极与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集中攻坚,对已经办结的案件要寻线深挖、逐一见底,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广大师生的安全感、满意度,精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教育系统取得压倒性胜利。
  七、加强“七项管理”
  1.加强防溺水管理。溺水是造成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商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在事故多发水域设立安全警示标牌、隔离带、防护栏,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中小学校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教育,宣传防溺水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醒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的监管。高校要及时向学生发送防溺水安全提示,介绍突发溺水事故应急处置方法,提高学生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确保学生溺水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制订详细的校车安全防范预案,做好学生候车、乘车、交接的三段管理,加强对学生、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力度,整治校车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提供校车及学生集体用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的管理,开展校车沿途公路线路安全隐患排查,为学校和学生出行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职业院校和高校要注意提醒学生在假期离校、返校和实习、社会实践、外出旅游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人身安全。
  3.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特别是要大力推进校园消防智能信息化建设,通过校园网络实现对已安装的所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灭火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实时数据采集和处理,实现对所有消防设备的联网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管理成本。要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丢失、损害、过期的,要及时补充、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对陈旧老化的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和老旧房屋要抓紧改造,对超负荷运转的电网的改造工作要限期完成,对木质结构房屋要加大改造力度,对其中火灾隐患特别严重的要下决心停止使用,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4.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和培训,提高在实际工作中规范管理、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加强对学校食堂及食品安全的监管,保证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严格遵循食品采购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水源等易发生事故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
  5.加强公寓管理工作。完善学生宿舍、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宿舍、公寓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确保学生在住宿、用水、用电、饮食、防火、防盗等方面都有章可循。对学生公寓要定期进行安全达标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补全,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进行更新。加强对在外租房的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从本地、本校的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出一些既符合实际又切实可行的有效管理办法,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6.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应设专人专管,并对实验室的使用做好详细记录。实验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设备及措施,实验室及其通道不得存放各种车辆及杂物。定期对实验室的水、电、气等设施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及存在不安全隐患部位要及时解决,特别加强对有害剧毒化学物品的管理。完善使用审批和领用制度,教学校长、教务主任、实验员以及教师要实行层层签字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
  7.加强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重点加强校园网管理工作,做到校外用户只能浏览,不能贴文和用户实名注册,做到加强管理和技术保障同步,及时完善和不断提高校园网为校内广大师生服务的水平。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监控校园信息网,加强网上正面教育的力度,密切关注校园网上动态,摒除有害信息,防止网上有害信息的蔓延和传播。教育师生在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时,能自觉抵制和防范各种有害信息的传播,做到不访问、不下载、不传播有害信息,不轻信、不附和、不参与某些煽动性的过激言论,不断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觉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