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个一”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22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晋教安稳〔2019〕20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个一”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教育厅
  2019年4月22日
 

 

山西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个一”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声势,省教育厅决定,在2018年集中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个教育”宣传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个一”宣传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型、全局性作用,广泛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不断掀起宣传活动的高潮,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知晓率和参与度,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形成强大的打击合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及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省教育系统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9年5月13日至5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结合2018年集中开展的政治宣传教育、课堂教育、课外教育、专题教育、警示教育的“五个教育”宣传活动,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个一”宣传活动:
  1、开设“一个宣传专栏”。通过校园电子屏、宣传横幅标语、张贴通告、广播或固定宣传橱窗等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氛围。
  2、召开“一次主题班会”。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主题班会活动,向学生们告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同时教育学生树立珍爱生命的人生观,学会认识生命、善待生命、珍惜生命,切实提高广大师生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
  3、举办“一场辅导报告会”。要积极邀请政法、公安等部门具体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专职人员,精心选择时间节点,开展扫黑除恶专题辅导报告,切实强化学校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宣传教育、线索排查、线索处置、线索移送、线索处置和行业治乱等各项工作。
  4、开展“一堂学生法制课”。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宣传“进校园、进课堂”活动,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利用道德与法制课程专门组织一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的宣讲课,不断提高学生自我防范黑恶势力的能力。
  5、组织“一次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家校合作,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辐射一个社区,促进形成全社会普遍知晓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作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将此次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障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精心编制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本《活动方案》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及学生认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组织领导机构、活动措施、活动步骤等,确保宣传活动有人抓,不脱节。要针对本地、本校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本单位的宣传活动重点,使宣传活动主题紧扣,有的放矢,把宣传活动成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上水平的重要载体,进一步营造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3、加强沟通联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将本地、本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实施和效果进行宣传报道,弘扬正能量,对学校涌现出来的助人为乐、勇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好人好事进行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注重总结经验,加强信息交流,挖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交流借鉴,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各市教育局、各高校要及时做好总结,并在6月5日前将本市、本校宣传活动总结(包括各种活动场次、参加人数、取得的效果等)报省教育厅安稳处。联系人:孙鹏举;联系电话:0351-7676236;电子邮箱:a3195@163.com;邮编:030024;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焦煤双创基地B座19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