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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150/2018-00459 主题分类:教育厅文件
发布机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省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省留学人员管理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8年08月14日
标题: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长治市城区康园中学接收外国学生的批复
文号:晋教审批〔2018〕1号 发文时间:2018年08月14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长治市城区康园中学接收外国学生的批复

时间:2018年08月14日 字体: 关闭

晋教审批〔2018〕1号

长治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城区康园中学接收外籍学生就读的请示》(长教字〔2018〕7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同意城区康园中学接收外国学生。
  二、接收的外国学生应为持有外国护照,获得我驻外使(领)馆发放的有效签证,有相应出入境记录,并希望在该校接受相应教育的适龄外国人。
  三、请你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收外国学生的管理规定和要求,指导该校认真做好外国学生的招生录取、学籍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工作,为促进我省对外开放做出积极贡献。 
 

 

  

  山西省教育厅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