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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24878 主题分类:教育厅文件
发布机构:高等教育处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28日
标题: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号:晋教高函〔2022〕14号 发文时间:2022年04月28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04月28日 字体: 关闭

教高函〔2022〕14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训练,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办法》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启动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工作

大创项目包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种类型,分为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类别。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和数量

1.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推荐数量为学校上一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总数的2%。

2.一般项目:重点支持领域外的项目。2022年省级大创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各高校在省级大创项目中遴选不超过项目总数30%的项目推荐国家级大创项目。

(三)申报条件

1.大创项目的参与人为各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允许学生跨校组建团队,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承担。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2.创新训练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原则上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人。创业实践项目不限参与人数。

3.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应以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为主,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为1名。

4.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2年,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四)项目经费

2022年大创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承担,相关高校在财政下拨的生均经费或其他渠道经费中自主安排。国家级大创项目的资助标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不低于平均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不低于平均10万元/项,省级大创项目资助标准不低于平均0.6万元/项,各高校可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合理增减单个项目的资助经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平均支持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国家级大创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

(五)项目管理

各高校要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积极提供经费等条件保障,结合学校实际逐步扩大大创项目专业覆盖面。鼓励优秀大创项目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具体申报要求查阅相关通知。

(六)报送要求

各高校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自行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立项项目在学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报我厅备案并公布。

材料报送须包括学校同意资助经费的承诺函、评审结果公示文件和异议处理情况说明、《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4)。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项目范围

2022年需结题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

(二)组织实施

按照建立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实施体系的要求,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学校负责组织,省教育厅将对各校结题验收工作进行抽查。

(三)结题验收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项目所在学校需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

2.强化成果总结。项目所在高校需对结题项目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并以一定方式进行展示、交流和推广。

3.优化项目管理。项目所在高校对未通过验收和中止研究的项目,需做好情况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优化完善大创项目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支持。

(四)报送要求

各高校须报送《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附件5)。

三、其他事项

立项和结题验收的省级及以上大创项目均须在“山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180.108.46.32:81/sxs_cxpt/)完成报送,高校管理员审核无误后推送省教育厅。校级项目一并在平台报送。填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6、7、8。

所有材料电子稿word版、excel版和加盖公章pdf扫描版放入zip文件(命名为学校名称+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以文件名为邮件主题,于5月27日前发送至高教处邮箱,无需报送纸质版。网络平台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联系人:张治湘 联系电话:0351-3046828;

电子邮箱:gjc@sxedc.com。


附件:

1.“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2.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

5.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

6.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填报注意事项

7.山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项目报送指南

8.山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项目结题指南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