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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25199 | 主题分类:教育厅文件 |
发布机构:政策法规处 |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07日 |
标题: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的通知 | |
文号:晋教法函〔2022〕7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5月07日 |
晋教法函〔2022〕7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职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修订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2〕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