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山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山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或省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资料查阅室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 http://www.shanxi.gov.cn(山西省政府门户网站)和http://jyt.shanxi.gov.cn(山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山西省教育厅政务新媒体(微信号:shanxijyt);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查阅信息资料。查阅地点:省教育厅档案室 ;时间:每周四上午。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信息的受理机构为省教育厅办公室,办公地址为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办公区B座19-21层,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联系电话:0351-3189314,传真号码: 0351-3046014。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提出
本机关接受书面申请、互联网申请与现场申请,申请人可登陆山西省教育厅网站直接下载《山西省教育厅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351-3189314)咨询申请程序。
(二)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申请公开信息的,请在教育厅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电报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在教育厅网站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寄送至受理机构。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电报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现场提出申请的,到受理机构现场领取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当面提交,现场提交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三)申请审核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参见下图(见附件)。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1-3189314 传真号码:0351-3046014
通信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办公区B座19-21层
接待投诉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