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
| 来源: 日期:2018-05-31 |
|
晋教科函〔
2018
〕
13
号
20180605093439_8621[1].doc各高等学校: 申报自筹经费项目,须在“学校意见”一栏中明确经费来源、数额,项目经费不得低于2万元。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的学校须同时报送上一年度立项自筹经费项目经费落实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一)各高校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客观真实。 (二)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如申请人有在研(截至通知发布时间)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不得申报;已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 1.各高校须报送相应的《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项目汇总表》书面材料一式2份,加盖学校公章,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文件(EXCEL文件)。 2.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一式3份(双面打印)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项目信息简表一式2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 信息简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名称、主要研究成果、立项依据、研究条件方案和具备的工作基础等。信息简表中不得出现申请学校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五)以上材料请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山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发展中心(太原市并州北路97号,原太原师范学院院内),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六)本文件同时在山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上公布,项目申请书和汇总表表式可从网站下载。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有斌 崔林 联系电话:0351-7329381 附件: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山西省教育厅 2018年5月29日 |
| 返回列表 上一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
| 下一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项目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