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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专项自查报告
山西省教育厅          2016-11-23
岚政报〔2016〕35号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开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自查、自评和网络测评工作的通知》(晋政教督办函[2016]74号)文件精神,我县从进展成效、质量管理、保障体系、公开公示等方面组织专人开展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展成效
  1、校园校舍项目建设自查情况。
  在实施校舍项目建设我县按照规范管理、确保质量、力
  推进度的原则,2014--2015年,投入2650万元用于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教学建筑面积16805平方米,年竣工率均为100%。2016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9127万元,完成建筑面积25489平方米。目前,竣工率为90.5%。
  2016年,设施设备采购类项目12个,涉及学校101所,资金4362.63万元。目前规划的12个采购项目全部完成采购,完成率为100%。
  2、基本教学条件保障情况。
  一是我县所有小学、初中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达到省定标准,彻底消除了D级危房;二是中小学校多层校舍建筑都有2部楼梯,楼梯坡度都小于30°,校舍、楼梯坚固耐用、室内墙面平整且无裸露电线,窗台的高度都符合安全标准,教学用房采光照明及室内设施设备完善;三是学生课桌椅严格实行一人一桌一椅(凳),教室内按国家标准配齐配足了满足教学的黑板;四是实施中小学操场硬软化工程,4所学校铺设了塑胶跑道,42所学校硬化了学校地面,全县各校都具备了适合学生特点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学校坚持上好“两操两课”,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阳光体育活动时间;五是采购了图书444857册,为各校配足了符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所需图书;六是各校旗台、旗杆设置符合规定,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3、改善学生生活设施情况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22所,寄宿学生2446人。三年来实施了五项工程。一是实施标准化宿舍建设工程。各校学生宿舍布局合理,与教学区域分离,配备安全标准的钢架床,达到了1生1床的标准,不存在“大通铺”现象。二是实施标准化食堂建设。近年来,全县累计投资1485万元,新建学校食堂6155㎡,所有供餐学校食堂全部达标,具备食品制作和加热条件,能满足学生就餐需要。同时,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全覆盖,惠及100所中小学(教学点)8842名学生。三是大力改善生活设施。各校均配备满足学生需求的开水供应设备,累计安装饮水机197台。各校厕所按1:3设置男女蹲位,城区校舍全部使用水冲式厕所,符合卫生标准。四是强化校园安保设施。全部学校因地制宜地设置了能满足校园安全的围墙或围栏。积极推进校园大门、宿舍等重点部位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升级改造建设,安装了634个超清视频监控头,129个学生宿舍报警装置,实现了监控设施学校全覆盖。同时,在宿舍配备了急救箱。五是加大消防安全保障设施投入,全县校园增配了755个灭火器以及符合标准的消防栓、和应急灯等设备,应急疏散标识配置合理齐全,每年开展学生消防安全教育近17000人次,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15200人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35000人次。同时,强化了全县各校的采暖设施建设,杜绝了明火取暖的现象,使得师生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得到加强。
  4、办好必要教学点情况。
  目前,我县有66个教学点,在校学生557名。在推进均衡发展的过程中,我县将工作重心向办学条件薄弱的教学点倾斜。一是强化硬件建设。对全县所有教学点的校舍进行了全面维修粉刷,硬化了校内活动场地,为每个教学点配备了数字化教育资源收放设备,全县所有教学点校舍安全、设施完善,达到了均衡发展省定标准。二是强化条件保障。2014年建教师周转宿舍6155㎡,并实行教学点优先建设政策。中心校能统筹安排教学点课程和教师安排,规范了教学点课程及教学常规管理,保障了教学点的教学质量。近年来发放了便携式多媒体66套,安装了远程接收设备30套,实现了教学点数字资源全覆盖,满足了教学点的信息化需求。三是政策倾斜。在评模评优、外出培训以及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政策一律向乡村、向教学点倾斜。四是资金保障。对规模较小,学生人数不足100人的学校和教学点均按100人核定补助公用经费。
  5、妥善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情况
  随着我县城镇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中心城区、部分镇中心学校入学难、大班额等问题突出,为破解难题,我们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一是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合理分流学生。制定了《岚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科学规划了学校布局。同时,通过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对城区及周边的滨河小学、坡上小学等学校进行扩容改造,升级为县管小学,在县城新组建了一所九年一贯制民觉学校,扩大了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资源总量,有效缓解了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难和大班额问题,使广大人民享受到更为优质便捷的教育服务。二是对城区超出规定班额的班级进行拆班缩容。三是禁止义务教育学校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免试就近入学,“大班额”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全面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确保了适龄儿童、少年能够全部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6、推进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情况
  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纳入“岚县‘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以“三通两平台建设”为抓手,强力推进信息化与教育教学的融合。一是实施教育信息化设施建设。今年投资2700余万元建成了教育城域网,全面完成了“所有农村百人以下小学至少配备一套多媒体,规模以上学校班班进多媒体的目标”,基本实现了校校通、班班通,为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发展搭建广阔的现代化信息交流平台。二是今年又筹资补充计算机2750台,目前,我县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小学12.18台、初中21.565台,超过了省定标准;三是搭建师生信息化应用展示平台。出台了《岚县中小学教师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依托教育城域网,建立校本培训为主、区域培训为辅、县级培训为支撑的三级培训体系。通过举办中小学教师新媒体课堂教学应用大赛、教师微课制作大赛等活动,提高教师的应用能力。
  7、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情况
  一是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城乡统筹、按需配备、结构优化、动态管理”的原则,对中小学根据班额、生源变化情况,适时增减调剂编制,统筹优化使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并纳入实名制管理。二是推动城乡教师交流。建立校长教师招聘交流机制。2013年我县打破地域界限,择优招聘录用新教师,并在教师分配政策上继续实施倾斜农村、薄弱学校政策,为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起到了积极的重要作用。2014年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校级领导、教师交流工作,在优化队伍结构、均衡师资配置的同时,高度重视将推进交流与校级领导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有效实现了由旧的“学校人”向新的“系统人”的转变,完成校级领导三年一交流的目标,2014年交流校长43人、交流比例达78%。学校教师2014-2016年共计交流258人,所占比例18.17%,超额全部完成了市定交流比例达12%的指标任务。三是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修订《岚县边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办法》,全县32所边远乡村学校858名教师享受教师生活补助,每人每年3600元。四是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积极争取进人计划,及时补充乡村教师。近三年新招聘特岗教师90人全部补充到乡村。五是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改进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审标准,注重乡村教师的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和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落实学校行政(党务)领导、达到一定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占岗位聘用的政策,使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达到总体平衡。六是支持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扎实推进乡村骨干体系建设,县财政每年预算300万元用于乡村教师培训。建立教师校长外出培训机制,县上每年选拔35名校(园)长、235名优秀教师外出培训。2016年培训教师校园长累计689人次。八是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累计满30年以上的712名教师进行摸底造册、表彰,鼓励优秀乡村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二、质量管理
  按照“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确保质量、力推进度”的总要
  求,我县在细致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了《岚县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和《岚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7年)》。按建设标准和规模,现场确定设计方案,统筹规划附属工程,召开项目建设培训会,指导学校前期手续办理。为确保“全面改薄”工程质量,我县多措并举,强化监管。一是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监管理念。在施工过程中,落实对校长、工地代表和监理员的考勤管理,坚持旁站制度,严把项目建设各项关口,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规范校舍建设项目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对各个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做到了步步跟进、不漏死角,确保了所有校舍建设项目工地安全、规范。三是严格实行校建工作人员蹲点包抓制度,做好项目进度督查。各项目学校和施工单位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倒排工期,明确各环节的完成时限,并按时间节点进行督查,对进度落后的严格追责。四是县教体局每月召开一次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每周巡回检查一次施工现场,以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促使五大责任主体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确保了同一批工程步调一致、质量优良、整体推进。五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黑名单”制度,严格企业准入,各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洁承诺书》,落实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确保阳光操作情况。
   三、保障体系
  为确保上级“全面改薄”政策落实到位,我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全面改薄”工作,相关领导多次深入薄改项目学校,现场指导、破解难题,及时协调,强力推动此项工作。作为国定贫困县,岚县财力十分有限,
  在“全面改薄”过程中,切实管好、用好中省资金。一是将“全面改薄”项目经费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程序和进度拨付。无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资金或将工程建设资金用于偿还债务的现象发生。二是建立项目建设审批绿色通道,严格执行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规定,最大限度支持中小学危房改造和补充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四、公开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在岚县政府网和岚县教育保障中心网上公开公示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划建设任务、预算安排、校园校舍建设进度、设施设备购置进度、实施成效信息等情况。根据网络测评,我县项目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对项目实施综合满意度达100%。
  总体上,在推进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作中,我们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今后,我县将以本次专项督导为契机,坚定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动摇,继续强化项目管理和经费保障,凝聚全县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抢机遇、出实招,奋力开创“十三五”教育发展新局面,为岚县教育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报告
 
  岚县人民政府
  2016 年11月18日
            岚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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