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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          2015-12-25

各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全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全国改薄办函[2015]2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现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要求
  “全面改薄”信息公开应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整体信息公开工作范畴,统一管理。各市、项目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办法》精神,负责做好本地“全面改薄”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工作。参与“全面改薄”实施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项目学校应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明确重点内容,科学组织公开
  省全面改薄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山西教育网”开辟“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栏(网址: http://www.sxedu.gov.cn/zt05/ ),对全省全面改薄相关信息进行集中公开公示。各市、项目县(市、区)要紧密联系本地实际,确定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信息公开内容。要按照《办法》要求,积极依托市、县(市、区)教育门户网站开辟专栏,重点公开本地“全面改薄”有关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项目规划、实施进度、组织机构和职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督导督查督办情况、项目实施绩效评估报告、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等,并做好日常信息公示、及时更新等工作。此外,要积极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公示平台本级网页、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建立反馈机制,做好经验交流
  各地要按照“谁公示、谁反馈、谁处理”的原则,建立公示问题反馈处理机制。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给予回复,做好释疑解惑;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
  各市要认真总结本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并自2016年1月起,于每月月底以电子邮件形式(地址: sxjyjj@163.com )向省全面改薄办上报2篇以上本地全面改薄经验材料(市、县或项目学校的经验均可,字数不限),材料文稿要有理有据,数据翔实,措施具体。省全面改薄办将对各地材料上报情况进行通报,并择优向全国全面改薄办推荐进行全国交流。
  附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


  2015年12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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