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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          2016-11-21

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下称“全面改薄”)是党中央、国务院聚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保障教育公平而作出的重大决策。2014年至今,全省各项目县(市、区)按照国家和我省总体部署,科学规划,统筹实施,各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部分地区仍存在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地方资金配套不到位、审批手续繁杂导致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家2016年“全面改薄”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切实加快项目进度,提升实施水平,顺利启动并实施好2017-2018年度 31个项目县(市)“全面改薄”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规划任务,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全面改薄”坚持省级统筹安排、市级协调指导、县级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市、各项目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工作机构,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部门,落实具体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政令畅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协调指导职责,统筹指导辖区内各项目县(市、区)开展好各项工作。项目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全面改薄”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主动作为,落实任务,提请当地政府将“全面改薄”工作列入重点民生工程,并主动与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等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项目立项、经费支持、土地审批等问题,密切关注项目推进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的有效联动机制,确保“全面改薄”工作如期顺利推进。
  二、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工程进度
  2017年度“全面改薄”的目标任务为:启动2017年度、2018年度中央和省级下达资金重点支持的31个项目县(市、区)工作;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优先安排项目,确保到2017年底,校舍建设项目全部开工,设施设备采购任务全面完成,2018年底完成收尾工作。其他项目县(市、区)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48号)要求,认真完成规划的各项任务。
  各地要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及早部署安排,加快建设进度,确保不折不扣完成规划任务。各项目县(市、区)要列出时间表和线路图,做实做细年度实施计划,将工程规划细化到每个项目、每栋建筑,排好优先顺序、轻重缓急。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则,妥善制订施工期间教学用房周转安置方案,努力降低施工对教育教学秩序的影响。坚持从困难地方,从薄弱环节入手,帮助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36个困难县提前完成薄弱学校改造任务,让最贫困的地区先改善、早受益。各地项目规划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要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调整的工作流程〉的通知》(晋教基〔2016〕7号)要求,逐级申报、审核。
  三、强化协调配合,解决突出问题。
  “全面改薄”校舍建设类项目涉及的部门多,沟通协调的任务重,需要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合力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保障建设用地。各地在编制年度用地供应计划时,划定一定比例优先安排新增用地指标用于解决“全面改薄”建设用地。要盘活存量教育用地,做好闲置教育用地置换、再开发利用工作。二是加快项目审批。各地要本着对学生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特事特办、急事先办的原则,借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项目的成功做法,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通过开辟绿色通道、采取联审联批和打捆审批、“一站式”服务等方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三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工程涉及的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各地要本着“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依照规定予以减免优惠,努力降低建设成本。
  四、保障足额经费,强化资金管理。
  “全面改薄”工作覆盖范围广,资金量大,足额落实、及时到位资金是根本保证。各地要进一步整合筹资渠道,千方百计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综合考虑县级财力,足额落实既定项目规划的建设资金。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教〔2015〕162号),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通过实行专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等方式,对项目资金使用实现全过程监管,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将“全面改薄”项目资金用于项目以外的学校建设。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款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厉查处。
   五、坚守安全底线,打造放心工程、阳光工程。
  各地要严格执行建设基本规范,严把准入关、施工关、验收关。校舍建设方面,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建设规范标准,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设计,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准入门槛。设施设备采购方面,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流程操作,严格采购评标规则、采购项目技术参数、招标采购过程、项目验收程序等,确保不使一件不合格的产品流入项目学校。
  各地要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实行全封闭施工,做到教学区和施工区隔离。重点关注施工现场的围墙、护坡、挡土墙等附属设施的安全,拉设隔离警示带,划出警示线,危险区要设置醒目标志牌和警示牌。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项目学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六、做好政策衔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全面改薄”工程作为一项兜底性工程、基础性工程,要与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紧密衔接、协同推进,把落实“全面改薄”任务与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起来,着眼全局、突出重点、协调推进,整合政策措施,优化资源配置,发挥集合效应,为薄弱学校发展提供更多支持,推动我省农村义务教育迈上新台阶。
   七、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追责问责。
  各项目县(市、区)完成项目规划的年度任务,是全国改薄办提出的硬任务、硬指标。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把“全面改薄”列入2016-2018年度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择期对各项目县(市、区)进展成效、质量管理、保障体系、公开公示等开展全面督查、实地督导,完善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并将专项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
  省改薄办将严格执行包县督查、双月通报、定向调度、约谈问责等制度,每月一督查,双月一通报,定期调度、严格问责。坚持完善监督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等,全面把握项目实施情况,定期通报项目实施进度。同时,引入第三方参与评估方式,定期对项目县(市、区)项目建设进度和设施设备质量进行评价,对项目进展不力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地区主要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并向当地党委、政府予以通报。各市、项目县(市、区)要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做好本级地方日常督导、县级自评,对工作进展落后的项目点名通报,随时跟踪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八、加大信息公开,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将“全面改薄”有关政策、项目规划、实施进度、督导督查督办情况、项目实施成效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并建立监督举报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密切关注舆论导向,对有关“全面改薄”的新闻焦点、舆论热点,要第一时间反馈、第一时间行动,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2016年1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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