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合力超前规划 合理布局重在落实
朔州市教育局
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朔州市教育局于2010年12月对全市的学前教育发展现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研,结合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制定了《朔州市学前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目前,全市新增幼儿园 22所,在园幼儿由去年的37945人增为43413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去年的43%达到59.93%。我市12所省级幼儿园建设任务主体全部竣工,预计2012年能正常投入使用。2011年我市共新建65所幼儿园,建筑面积36372平方米,工程造价7239万元。其中城镇21所,乡镇44所,完成了三年计划乡镇中心幼儿建设任务的80%,2012年扫尾并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正常运作,为三年任务两年完的总体目标实现了开门红。
一、加强领导,确保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顺利实施
新(改、扩)建幼儿园,是市委市政府2011年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学前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2011年新(改、扩)建幼儿园纳入《朔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丰富学前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好入园、入好园”的需求。
为了加强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以及新(改、扩)建幼儿园项目顺利完成,我市于2011年4月22日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其中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作为会议的重要内容列为市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同时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了2011年新建标准化幼儿园的责任状。同时,市政府成立了由王贵平副市长为组长、市教育局元千子局长为副组长、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实施《朔州市学前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包括新(改、扩)建幼儿园在内的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各有关县区负责各自区域的组织落实。
为确保我市学前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会后市教育局局长元千子及相关领导多次深入各县区调查摸底,指导规划。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强力推进,都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逐级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按期完成年度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我局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通过学前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会议、个别沟通协调等方式,为各县区的幼儿园建设项目的立项、建设等工作提供服务。
二、合理规划,落实责任,全力加快新改扩建幼儿园项目进度
按照学前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在三年内城镇新建或改建50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其中市直5所(包括开发区),朔城区9所,平鲁区6所,山阴县8所,怀仁县10所,应县7所,右玉县5所。全市每个乡镇要以中心幼儿园建设为龙头,与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捆绑实施,在乡政府所在地或人口比较集中的行政村建设一批规模适宜的幼儿园,到2013年每乡镇建设1-2所独立建制的公办幼儿园,基本满足群众入园需求。通过三年努力,使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63%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8%以上,并逐步实行免费教育。同时增加幼儿教师职数,建设一支稳定的幼儿教师队伍,以满足学前教育发展。
各县区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按照《山西省新(改、扩)建标准化幼儿园办园条件基本要求(试行)》的要求和 “安全、节约、适用”的原则进行规划,按照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建设,确保了幼儿园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2011年新(改、扩)建12所幼儿园项目计划,上半年我局多次召开各县区教育局负责人会议,认真研究落实建设计划。组织各有关县区教育局研究制定了2011年新(改、扩)建幼儿园建设计划,并分解落实了各县区新(改、扩)建幼儿园的建设任务。为了确保新(改、扩)建12所幼儿园的项目任务按时完成,我局通过定期督查、汇报等形式加强督促检查,保障项目的各阶段任务顺利完成。8月,我局组织学前教育督查组对各有关县区新(改、扩)建幼儿园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10月我局又召开各县区教育局分管局长、基教科长会议,听取各县区幼儿园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就推进我市幼儿园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11月,我局再次组织学前教育督查组对各有关县区新(改、扩)建幼儿园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三、严格考核,认真评估,确保按期完成学前三年行动计划
为了确保新(改、扩)建幼儿园的任务顺利完成,市政府将幼儿园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年终县区考核评估指标,引导各县区加强对幼儿园建设项目的支持,强力推进建设项目的进展。同时,市政府对新改扩建的乡镇中心幼儿园验收合格每所补助5-10万元。新建城镇幼儿园,市里实行以奖代补,验收合格的每所奖励50万元。
各县区也相应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加大对幼儿园建设的经费补助。县区教育局建立了学前教育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学前教育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各类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督导、评估。特别是把学前教育的事业发展、经费投入、教师待遇、发展环境等列入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对学前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和奖惩制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计划。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发展学前教育、全面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进行督查、通报,确保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2011年我市将农村公办幼儿教师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列入公办教师序列,在工资、职称、评优、晋级等方面与普通中小学教师一视同仁。编制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核定各类幼儿园编制,加强幼儿园教师编制的管理,保证了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需要。
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建立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体系,设立学前教育专项培训经费,用于幼儿教师培训、教育科研、评估、表彰等,满足幼儿教师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2011年我市通过“国培计划”对372名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和转岗教师进行为期60天的市级培训。各县(区)也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专业培训。同时以各级示范幼儿园为龙头,实施园本培训,逐步提高了我市幼儿教师整体水平和保教能力。
另外,我市经过一年的努力,初步建立了“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完善了以县区示范幼儿园为龙头,以乡镇中心园和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2011年各县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了检查登记。凡经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不得随意变更名称、搬迁园址或停办。对于已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上级办园标准进行严格检查,对条件简陋、师资水平低、保教质量差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全市共取缔9所无证且办园条件差的民办幼儿园,保证了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