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山西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时间:2019-09-04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晋教高〔2019〕18号

各本科高校、独立学院:

  为提高高等学校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山西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审工作。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与认定办法(试行)》(晋教高[2019]9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对2019年各高校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了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是提高高等学校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充分发挥这些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高校高水平人才培养能力。

  二、山西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期和培育期均为2年。对通过立项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相关高校要承担主体责任,提供建设经费,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对于认定项目应扩大实际教学应用范围,确保向高校和社会开放并提供不少于5年的教学服务;对于建设项目和培育项目,各高校要加大经费投入,继续建设与完善。

  三、我厅将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对外联通和服务情况进行持续监管,对每半年联通测试出现10次以上不能联通或免费开放服务内容未达标的实验教学项目,经相关高校整改仍无改进的,取消“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称号。

 

 

  山西省教育厅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