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山西省援疆教师支教计划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6-10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晋教师函〔2019〕42号

各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教师〔2018〕6号,下称《实施方案》)精神和新疆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就做好2019-2020学年援疆支教教师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任务
  全省共选派145名中小学优秀教师赴疆支教,其中:新疆阜康市75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70名。根据教师本人申请、受援地同意,2018-2019学年选派的支教教师中有 11人选择留任(具体名单见附件1),请派出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留任意见;如不同意上述人员留任所在的市,须在选派任务基础上另行选派。具体分市、分学段、分学科选派教师数量及对口支教学校见附件2(不含留任人员)。
  二、支教时间
  此批援疆支教教师在疆工作时间为1年半,具体为2019年9月至2021年1月。
  三、选派办法
  1、援疆支教教师选派工作由各市教育局负责,可采取个人申报、组织审查、择优选拔的方式进行,也可采取组织推荐的办法进行。
  2、各市要广泛宣传援疆支教相关政策,充分发动本区域内优秀中小学教师积极申报参加援疆支教工作。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山西援疆教师支教计划教师申请表》(附件3),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各县(市、区)上报人选进行综合比较、审核把关,确定选派人员并组织体检合格后报省教育厅。
  3、省直有关学校直接向省教育厅推荐选派教师。
  4、选派教师条件、管理方式、政策待遇、激励政策等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执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5、选派教师涉及到任职年限、职称等要求的,时间截止到2019年5月底。
  四、有关要求
  1、各市要把选派优秀中小学教师赴疆支教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充分动员所属县(市、区)和中小学校的优秀教师积极申报。要按照分配的选派任务,认真组织开展选派教师遴选工作,确保选派教师质量。
  2、各市教育局和省直有关单位要关心选派教师工作生活,帮助选派教师做好赴疆支教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实施方案》中各项政策待遇,把援疆作为教师梯队培养、提升能力的重要渠道,重视支教教师后续发展,形成广大教师愿意支教、争取支教的良性机制。
  3、建立援疆支教教师留任和退出机制。鼓励政治可靠、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不怕吃苦,身体健康的援疆支教教师延长支教期限。对于无法完成教学工作,不服从管理或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参加援疆的支教教师,由受援地教育局或支教教师本人提出,经省援疆前方指挥部和省教育厅批准后退出援疆支教计划。退出援疆支教计划的教师不再享受《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待遇。  
  4、请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于6月28日前将《山西援疆教师支教计划选派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被推荐人的《山西援疆教师支教计划教师申请表》盖章扫描件发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邮箱。
  联 系 人:李  鹏
  联系电话:0351-7676630
  电子邮箱:sxsjytjsgzc@126.com
 
 
  山西省教育厅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