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27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晋教职成〔2020〕10号

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扶贫办,各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的要求,持续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及2019年教育部等六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落实落细,确保我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有序、高质完成,现将《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厅〔2020〕2号,见附件1)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重视落实国务院部署,确保今年山西扩招规模
  各地、各高职院校要按照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部署,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关于高职扩招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高职扩招作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新动力和新机遇,切实统一思想,协调步调,统筹资源,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发动、招生录取、人才培养和就业创业各个环节工作,加大各有关部门政策协调和经费保障,确保今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高质量完成任务目标。
  二、规范招生行为,做好扩招重点环节工作
  1. 制定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 
  高职扩招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招生院校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高职扩招重大意义,以底线思维确保安全稳定,精心组织实施。各招生院校要制定本校本年度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对高职扩招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招生工作主体责任;组织好本校招生宣传,全面准确解读国家和我省关于高职扩招政策,及时公开考试招生专业、计划、流程等工作安排。
  2. 扩大生源范围科学确定招生计划
  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对象为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包括2020年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录取考生)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人员,特别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及企业在职员工等有社会实践经历群体。非山西户籍在晋务工人员报考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仅适用于2020年高职扩招)。前期已被高校录取(含专升本、高职单独招生、普通高考、对口升学招生)的人员不再参加高职扩招报名录取。同等学力是指取得初中毕业证书满3年以上,具有完成高等职业教育的知识和能力(仅适用于2020年高职扩招)。
  退役军人是指《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2011〕608号)规定的,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下岗失业人员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或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的下岗待岗职工。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的劳动者。高素质农民是指长期稳定以农业及关联产业为主要职业,具有一定规模化水平,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主要劳动收入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的专业岗位从业人员,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从业人员以及涉农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等。
  根据各高职院校2019年招生情况、办学条件、专业建设和社会需求,合理确定扩招计划,重点向本地本行业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就业率高的专业倾斜,原则上扩招专业应集中在本校5-10个骨干专业。省教育厅将根据报名情况和学校申请,对扩招计划进行调整。
  3.协同做好扩招宣传发动和资格审核工作
  各相关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开展扩招宣传动员和考生资格审核。教育部门负责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学前教育教师的宣传动员,会同公安部门审核考生户籍、学籍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宣传动员,分别按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其他退役军人身份分类进行审核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企业在岗职工的宣传动员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的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宣传动员、资格认定;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基层医务工作者的宣传发动工作。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持人社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办理报名手续。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在职员工(含非山西户籍在晋务工人员)持单位盖章的介绍信办理报名手续。高素质农民持《新型职业农民证书》或《山西省职业农民技能证》办理报名手续。退役军人、基层农技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类考生应在报名后、考试前到相关部门完成身份界定和资格认定事宜,退役军人身份认定表见附件3。
  各相关部门、各招生院校要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宣传职业教育成果、宣传优秀毕业生、宣传国家扩招政策,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吸引各类人群接受高等职业教育。
  4.做好高职扩招补报名和考试录取工作
  2020年高职扩招安排普通高考统招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办法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另行通知。各市招办、各招生院校要统筹做好本地疫情防控和高职扩招工作,确保广大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以往高职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基础上,按照本地疫情防控总体部署,适时组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和招录工作。各招生院校要按照《山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晋教职成〔2019〕8号)组织好“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考试前应向社会公开扩招招生章程、考试录取办法等,考试应严格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有关要求组织进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在职员工(含非山西户籍在晋务工人员)等有社会实践经历人员报考,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通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择优录取。
  严禁招生过程中进行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严禁有偿招生、买卖生源;严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生;严禁以承诺录取为名向考生收取费用。
  三、做好扩招生源的分类教学和分类管理
  1.加强教育教学分类组织
  认真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管理 实现高质量人才培养的通知》(晋教职成〔2020〕1号)要求,系统开展学情分析,总结2019年针对扩招生源开展教学的经验做法,对各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扩招生源考核(考试、考察等)内容应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侧重学员实际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及综合技能的操作。积极在扩招生源中开展“1+X”证书试点,取得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根据本校学分认定办法折抵学分。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教学组织形式的专业务必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严把人才培养质量关,实现质量型扩招。
  2.严格扩招生源分类管理
  各扩招院校要严格落实《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结合扩招生源的经历特点,开齐开足思想政治理论课,立足实际开设有关选修课程,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取得实效。要统筹推进针对各类生源的“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要关注扩招生源的思想动态,深入做好引导和服务,总结2019级扩招学生的管理经验,结合学生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分类管理办法。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和企业在职员工等可单独编班,并安排专人负责。
  3.积极做好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把实现高质量就业作为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准,加强就业指导、就业服务等相关工作。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生源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四、高度重视扩招补助经费投入,改善院校办学条件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行业企业等多元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院校基本办学条件,适应高职扩招后培养模式和生源结构的变化情况。对各地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生中采取弹性学习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按50%折算比例考核,对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的地区省财政予以奖补。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各级要足额安排经费预算,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高职院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办学条件薄弱的公办高职院校的改造,结合实际扩充教学用房和设施设备,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和引进,推进招生院校信息化软硬件建设,支持高职院校开发编制适应扩招生源需要的校本教材和数字教学资源,并向相同专业院校开放共享,用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方便扩招生源开展线上学习。
  2020年高职扩招生源中,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及附7《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第三条“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减免学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减免学费标准按《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减免。对有子女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按照“雨露计划”资助政策,由扶贫部门使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补助。各有关部门、招生管理部门、招生院校要认真做好高职扩招学费资助政策的解释工作,确保高职扩招工作顺利平稳进行。
  五、其他要求
  1.10月15日前各扩招院校将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职成处邮箱。各招生院校要在学校官网设立专栏,发布本校扩招章程和扩招工作方案,及时反映实施工作的进展与成果,积极向省教育厅报送相关宣传材料。我们将及时总结推广各校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
  2.从10月22日起扩招院校每周四16点前,填报扩招专项工作周进展情况(附件2),将盖章扫描PDF版和电子版一同报送指定邮箱。
  3.10月31日前将修订后的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省教育厅职成处指定邮箱。
  4.扩招生源入学后1个月内,各扩招院校向省教育厅报告有关扩招生源教学组织情况。
  联系人:
  省人社厅      职业能力建设处 鲁建杰 7676045
  省农业农村厅  科技教育处     张登凯 8235097
  省退役军人厅  就业创业处     李  劲 8300978  
  省扶贫办      科教站         杨  喆 7676123                         
  省招考中心    高招处         王慧杰 4862669
  省学生助贷中心  热线                7072736
  省教育厅      职成处         贾琪华 3046534
  邮箱:sxgzk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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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