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发[2011]14号
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
现将省政府《关于同意山西同文外语职业学院(民办)更名的批复》(晋政函[2010]10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政府的批复要求,做好学院更名的相关工作。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晋政函[2010]107号
关于同意山西山西同文外语职业学院(民办)更 名 的 批 复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山西同文外语职业学院(民办)更名的请示》(晋教发[2010]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山西同文外语职业学院(民办)更名为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民办)。该学院仍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其学校性质和办学体制不变。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