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19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各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乡村教师队伍,加快推进乡村教育现代化,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在2020年继续实施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为做好我省本年度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实施目的

  前两年每年在全国遴选300名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的基础上,2020年继续在全国遴选300名乡村优秀青年教师,通过奖励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其专业成长,努力造就一批新时代“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骨干教师,进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乡村教师队伍提升整体素质,推进乡村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培养措施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实施名师领航工程,将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分批纳入名师工作室进行培养,或采取其他培训方式开展能力建设。

  各市、县教育局将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纳入本地骨干教师、名师等培养序列予以重点支持和培训,符合条件的纳入省中小学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进行培养。

  (三)奖励措施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出资对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进行表彰,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

  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入选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予以资助支持,促进教育教学专业发展。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在乡村学校(含乡中心校、村庄学校)任教的教师,乡中心校正职校长除外。

  (二)遴选条件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努力践行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 热爱乡村教育事业,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思想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教学业绩突出,教学能力过硬,作为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3. 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在教育教学理念、内容、方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在此次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过程中,认真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表现突出的,在推荐过程中予以倾斜。

  4. 曾获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 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之后),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目前仍在乡村学校任教。

  三、推荐名额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按照推荐人数与培养人选2:1的比例向各省份下达2020年推荐名额共600人,其中我省18人。省教育厅本次向各市下达推荐名额36人,由各市教育局按照遴选范围和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遴选本市推荐人选,其中:长治、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六市每市可推荐4人,太原、大同二市每市可推荐3人,阳泉、晋城、朔州三市每市可推荐2人。

  四、遴选流程

  各市推荐人选确定后,由市教育局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2020年4月20日前通过EMS快递(不要使用其它快递公司)将下列材料寄送至山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1.本市公示信息(网站截图等,须盖章);

  2.本市《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须盖章),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3.推荐人选《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每人一式四份,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4.推荐人选事迹印证材料(体现推荐人选的优秀成果、业绩,装订成册,不超过50页),每人一册。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择优确定18人作为我省推荐人选上报教育部(评审后,所有材料不退还),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组织审核和遴选后确定拟培养奖励的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公布培养奖励名单。

  通信地址:山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2023室)

  联系人:马基伟 联系电话:0351―7676630

  邮箱:sxsjytjsgzc@126.com 邮编:030024

  

  

  山西省教育厅

  2020年3月19日

附件2: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docx
附件1: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