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推动我省家庭教育规范、有序、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我厅关工委决定成立山西省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性质
山西省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是山西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的学术性工作组织。
二、工作职责
协调、组织、指导各级教育关工委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学术研讨、业务培训等活动;指导、评价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发展规划、教学实践、经验推广;承担家庭教育基地设立的审核、工作指导;进行全省家庭教育工作调研,为山西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提供决策依据。
三、机构组成
主 任:畅日宝 山西省教育厅关工委主任
副主任:张飞 原太原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焦秋香 山西省教育厅关工委副主任
委 员:方榛 山西省教育厅离退休处处长,省教育厅关工委秘书长;
张爱萍 山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邓俊峰 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青少年生命安全基金秘书长、中国家校教育云平台首席专家(聘);
侯怀银 山西大学教育科学;
范庆安 山西省教育厅离退休处调研员,省教育厅关工委副秘书长;
孙秀梅 山西省实验中学校长;
李志宇 山西省幼儿教育中心主任;
薛继红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培训中心主任;
王金华 太原市大营盘小学校长。
委员会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张飞(兼)。
四、机构管理与工作方式
委员会委员由省教育厅关工委聘任,兼职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委员会会议,研讨重大事项。接受厅关工委委托开展各项工作。日常工作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五、各市教育局关工委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保证工作的系统性、连续性。县(市、区)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