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拟定督导评估方案和标准;依法督导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组织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全省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负责民办学校督导专员管理工作;承办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电话:0351-3039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