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教督办[2018]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督导验收工作通知的通知》(晋政办函[2009]17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的通知》(晋政教督办函[2016]3号)精神,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24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派出督导评估验收组,对太原市、大同市、吕梁市、运城市申报的古交市、天镇县、文水县、汾阳市、中阳县、夏县等6个县(市)职教中心达标建设情况进行了督导评估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导评估验收结果
经督导评估验收组合议,古交市、天镇县、文水县、汾阳市、中阳县、夏县达到县(市)职教中心达标建设要求,确认为“山西省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达标县(市)”。
二、下步要求
(一)对6个县(市)的具体要求。6个县(市)要巩固现有成果,进一步建立职业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完善职教中心建设项目,坚持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的重点,充分发挥职教中心龙头带动作用,紧贴当地产业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技能培训,拓宽贫困人口就业渠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古交市要加快新的职教中心建设项目,落实“地方教育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的刚性要求及新建职教中心经费投入,采取有效措施,在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天镇县要积极落实天镇二中固定资产划拨天镇职业中学和已招聘教师的调入手续,利用招聘、进修、国培等方式提升专业骨干教师和双师型教师的比例,采取引厂入校、引资入校、引项目入校的多种方式,增加实习实训的工位数,改善实验实习环境和条件,确保实践性教育环节的有效落实。文水县要加快新的职教中心二期工程建设,落实“地方教育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的刚性要求及新建职教中心二期经费持续投入,专业设置要更加贴近县域经济发展实际,不断整合培训资源,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汾阳市要落实“地方教育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的刚性要求及新建职教中心持续投入,有效提高专业教师和双师型教师比例,提升专任教师业务素质;确保新的职教中心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中阳县要有效落实中阳二中土地、校舍等固定资产划拨职教中心工作,在确保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县级分担资金足额到位的基础上,落实“地方教育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的刚性要求,根据地方经济产业发展需求设置相关专业,积极开展与中阳钢铁等的校企合作,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夏县要持续落实第三期学生宿舍、公寓的建设任务,采取政府招聘、院校合作、教育帮扶、校企合作等途径,尽快提升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强化专业教师、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引进,采取引厂入校、引资入校、引项目入校等多种方式,增加学生实训工位数;继续开展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业技术带头人培训、烹饪技能培训和出租车驾驶员继续教育等,形成当地职业教育的特色,促进职业教育良性循环。
(二)大力推进县级职教中心达标建设工作。尚未通过省级达标验收涉及8个市的21个县(市、区)的职教中心达标建设,已列入2018年度省委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要有效落实市级政府统筹指导责任和县级政府主体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县级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建设力度,大力推进职教中心达标建设步伐。
(三)加快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各级政府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2015年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2016年省政府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座谈会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扎实推进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的通知(晋教职函[2018]35号)精神,巩固完善提高职教中心达标建设成果,提升职教中心建设水平。深刻认识职教中心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职教中心发展新思路新举措,加快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严格按照达标规划,积极申报督导达标验收工作,为实现“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目标作出新贡献。
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