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17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晋教政函〔2024〕14号

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对全省思政类研究项目的管理,按照202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的规定,所有立项在研课题应于2024年完成。现将2022年度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2年度省教育厅立项的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2021年度省教育厅立项的尚未结项并办理延期手续的思政类研究项目。

二、结项验收程序

全省高校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1.各高校参照《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晋教高〔2011〕6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号)中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关于结项的具体要求,分类开展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工作,10月底前完成本校项目结项工作。

2.各高校请于10月底前将以下结项材料纸质版报省教育厅思政处,电子版打包(以“学校名称+2022年度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szc@sxedc.com。

(1)《结项验收汇总表》1份;

(2)《结项报告书》1式3份,均为A4纸打印,左侧装订;

(3)项目最终成果复印件1份(与本资助有关的研究成果均应标注“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资助”或“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资助”等相关字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项验收材料)。

三、未完成项目的处理

2022年度项目如未完成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经学校具体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出具正式公文后报省教育厅,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年。

联 系 人:方惠斌      

联系电话:0351—3183924


附件:

1.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结题报告书

2.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结项报告书

3.山西省高等学校思政类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