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临床医学(含中医、口腔)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20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晋教研〔2018 〕2号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山西省医学会、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山西省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办法(试行)》(晋教研〔2015〕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临床医学(含中医、口腔)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省临床医学(含中医、口腔)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山西省医学会负责该项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要配合山西省医学会做好考核相关工作。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贯彻落实《山西省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主动对接山西省医学会,加强政策宣讲,做好报名宣传、资格预审等工作并积极配合山西省医学会做好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考场安排、考官培训等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切实保证临床医学(含中医、口腔)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有效衔接。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山西省医学会、各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要建联系协调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强化沟通交流,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2018年3月23日前将本单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山西省医学会。 

  山西省医学会联系人:周建立     谭璐 

  联系电话:0351-4639160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