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科技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增列山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

时间:2019-01-14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晋教研〔2019〕1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关高等学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山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晋教研〔2015〕8号)等文件要求,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形式审查、专家评议等环节,遴选出24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见附件),经公示无异议,现正式立项建设。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合作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双方共建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编制完善基地建设规划,明确合作双方义务权利,加强“双导师”建设,完善基地制度,创新联合培养方案,提供必要的建设经费和运行条件,保障基地正常运转。

  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要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合作单位的实际需求,按照基地建设规划,进一步凝练方向,细化培养目标,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开展创新性工作,为我省研究生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方面做出新贡献。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月14日

 

山西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