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研〔2020〕1号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国资委,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各省属企业、各高等学校:
为促进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发展,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工作。
山西省教育厅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国资委
2020年3月16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