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19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晋教安稳〔2019〕19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1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省减灾委《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减电〔2019〕1号)要求,现就全省教育系统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去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关系国计民生,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加强对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突出“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主题,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安排部署。要牢固树立风险管理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关口前移,未雨绸缪,坚守安全红线,防患于未然,不断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持续构筑生命安全防线。要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关注身边的各类灾害风险,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自救、互救技能。
  二、采取多种形式,强化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方力量、各种资源,采取知识竞赛、模拟事故、自护自救等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面向广大师生普及洪涝、风雹、地震、地质、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生态环境等各类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的常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要充分发挥校园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橱窗、板报等传统媒体以及公益短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推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进校园、进课堂、进宿舍、进学生头脑,让每个师生员工学习防灾减灾知识,掌握避险自救技能。
  三、加强灾害风险排查,深入推进学校安全专项整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将灾害风险排查治理纳入到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全方位编制灾害风险隐患清单,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分类专项整治。特别要将上年度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作为此次检查重点,属于学校自身能解决的,要定措施、定期限、定资金、定人员、定责任、定进度,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属于自身解决不了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分别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实行挂牌督办。
  四、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演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灾害风险、灾害特点,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灾害以及煤气泄露、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等事故,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强化综合防御防范措施,规范应急处置程序,确保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演练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针对演练活动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对预案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使预案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开展专项宣传教育和整治,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保障群众迅速安全疏散和火灾现场救援的生命通道,必须确保畅通无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广泛发动,在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期间开展生命通道专项宣传教育和整治,提高社会对生命通道重要性的认识。要对学生公寓、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检查,重点查找各类影响应急疏散和救援的突出问题,包括占用、堵塞和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问题;人员密集场所门窗存在障碍物问题;疏散辅助设施毁损或缺失问题;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问题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分清责任,限时整改,确保应急疏散和救援通道畅通。
  各市教育局、各高校要及时做好总结,并在5月15日前将本市、本校宣传周具体活动情况(包括各种活动场次、参加人数等)报省教育厅安稳处。联系人:孙鹏举;联系电话:0351-7676236;电子邮箱:a3195@163.com。
 
 
 山西省教育厅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