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5-25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晋教安稳〔2020〕8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晋安办发电〔2020〕18号)和《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工作实际,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四铁”要求和“三零”创建总体要求,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推动学校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不断巩固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态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

  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在全省学校范围内同时开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5月底,省安委办将在太原举办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三晋安全行”活动启动仪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启动仪式,拉开2020年安全生产月序幕。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与《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党政领导干部和学校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上讲台等方式,大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专题教育。要统筹安排广播、报纸、网络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三)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结合《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对排查整治宣传发动、深入推进阶段的进展和成效及时报道。要在各级主流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要及时总结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成果,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制作专题视频在电视栏目播放、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组织学习借鉴。广泛发动教职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学校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广泛发动教职员工、学生,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排查整治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范于未然。

  (四)开展安全生产云课堂授课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安全生产领域知名专家学者、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学校安全主要负责人和一线人员,围绕学校开学复课、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内容,充分运用多种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采取网络直播矩阵的形式,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授课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组织好干部职工、教职员工参加国务院安委办举办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全部课程的观看学习。

  (五)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本地区、本学校实际,开展线上线下“安全宣传咨询日”系列活动。要在重点网站、部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媒体平台,举办网络安全展厅,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本地区、本学校在安全工作上的重要措施,展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方面取得的成就;开通网上咨询台,接受广大师生线上咨询,组织开展线上“公开放日”、利用各类媒体、网站、手机软件等,创新开展直播互动,联合直播平台以“主播走现场”形式,走进校园,介绍安全基本常识和工作举措,搭建学校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

  (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关于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围绕学校开学复课安全防控、安全教育等内容,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进课堂活动。同时,要结合“安康杯”竞赛、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最美家庭”、“平安校园”、“平安社区”等共建共享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师生安全素质。

  (七)开展“三晋安全行”活动

  围绕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邀请主流媒体、安全专家深入学校、基层采访报道,及时曝光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学校、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中的典型问题,宣传推广安全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积极成效,推动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要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充分运用12350举报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开通政府网站、微信等网络举报平台,鼓励人民群众、媒体,特别是学校职工、家属和学生积极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的问题线索,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督促学校整改落实。

  (八)开展安全生产特色线上系列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为重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抖音等各类平台,策划开展师生参与度高、传播效果好的线上宣传活动,推广一批兼具科学性、艺术性,贴近职工学生、贴近实际的传播作品,推出知识党赛、挑战赛、快间快答、安全打榜直播答题、线上安全体验、安全闯关游戏、H5安全互动游戏等线上活动。广泛发动教职员工、家属、学生参加国务院安委办组织的“公众开放日”、“安全打榜直播”、“我是安全明白人”抖音话题、新浪微博“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和知识竞赛等活动,观看安全体验场馆360全景示范展示,提升人民群众、广大师生的安全素质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九)开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书画、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本地区、本学校开展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书画、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征集评选活动。要及时安排部署,严格把关,将各类好的作品推荐出来参与全省评选展出活动。省安委办以网络投票和专家打分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出优秀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并在网络平台展厅进行集中展出,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共享优秀成果。

  (十)开展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因地制宜,特别要对预防溺水、预防自杀、交通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拥挤踩踏、学生欺凌、电信诈骗、网络沉迷等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制作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材料,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同时,要根据本地区、本学校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科学统筹开展应急演练,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重点工作。要建立健全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制定“路线图”“施工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要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纸、展板、标语和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优势,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各单位宣传部门要运用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现场采访报道等扩大“安全生产月”影响力,在本地、本校营造关心安全、参与安全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做好统筹,确保活动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开学复课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切实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有条件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开展线下活动时,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形势落实好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学校和部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于5月29日前将活动方案和联络员(附件2)报送,6月份每周三18:00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情况和相关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重要活动、特色活动可即时报送。7月2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附件3)。

  联系人:孙鹏举;电话:0351-7676236;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1920室;邮编:030024;邮箱:sunpengjv@sxedc.com。

  附件:1.山西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山西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3.山西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