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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150/2013-00693 主题分类:教育厅文件
发布机构:财务处 成文日期:2013年08月14日
标题: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时间:2013年08月14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年08月14日 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各市教育局: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建设任务已如期完成。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性任务,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请各地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围绕校舍排查鉴定、工程规划编制、实施加固改造这三个主要环节,以及校舍信息系统应用和档案室建设情况,组织一次“回头看”,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保排查鉴定结果真实可靠

  一看是否对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所有校舍,逐栋进行了排查鉴定,不仅包括教室、宿舍、食堂等建筑物,还包括围墙、校门、厕所、锅炉房以及临时建筑等容易出安全问题的附属设施。二看排查鉴定报告是否由专业部门和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是否规范、完整并具有法律效力,凡以排查代替鉴定、以安全鉴定代替抗震鉴定以及鉴定机构不具备相应资质、出具的报告不符合要求的,2013年底前必须整改完毕。三看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分项目的排查鉴定报告要保证在学校和县级档案室都有存档,档案调用要保证快捷方便。

  二、确保工程规划科学完整

  一是要检查规划制定情况,看是不是把所有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都纳入了改造规划。二是要检查规划执行情况,看有多少规划项目没有按时竣工,所有项目能否全部竣工并验收合格。三是要检查D 级危房拆建情况,辖区内现有D 级危房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校舍是否已全部停止使用,实施了拆除、拆建或制定了改造计划。四是要检查危险地段的学校迁移避险情况,对一时无法完成迁移的,是否已经组织专业部门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防灾应急演练,提高广大师生避险自救能力。五是要检查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资情况,看是否建立了相关制度,经常督促施工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对发现有拖欠苗头的项目,是否逐个落实方案,采取了有效措施。

  三、确保加固改造质量过关

  一看是否按照程序组织验收,是否组织有关部门、项目学校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和程序,联合进行验收,确保竣工项目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符合综合防灾要求,杜绝了“豆腐渣”工程,是否有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就交付使用的情况。二看是否验收合格,是否把好了竣工验收质量关,确保学校加固改造一所、验收合格一所、安全达标一所。三看是否有统一标识,所有验收合格的项目,是否都按统一设计要求,在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统一注明“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字样、竣工时间,项目县县长、教育局局长、项目学校校长姓名,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建筑面积,资金来源及额度等内容。

  四、确保校舍信息能用好用

  一看信息是否全,每一所中小学,每一栋校舍的基本信息、校园规划信息、校舍加固改造实施过程信息都同步录入。二看数据是否准,学校和县级是否都进行了认真审核,系统基础数据和学校原始资料是否一致,图片、视频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是否已及时进行了调整更换。三看系统是否用,各地是否充分发挥了系统在校舍安全形势研判、趋势分析、信息通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作用,相关领导是否熟悉系统操作。

  各市要充分认识此次“回头看”工作的重大意义,对本市“回头看”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明确机构职责、自查内容和进度、整改要求、责任追究等方面,落实责任,全力推进。各市要加强对所属县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有关“回头看”活动情况,请各市于7月底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派出督查组赴各地进行督查,对于弄虚作假、未履行相关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并向全省进行通报。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