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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处理问题学籍进一步提高学籍数据质量的通知
主题词:
索引号:
012150/2017-00773
主题分类:
教育厅文件
发布机构:
学生工作与学籍管理处(高校学生处)
成文日期:
2017年05月22日
标题: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处理问题学籍进一步提高学籍数据质量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时间:
2017年05月22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处理问题学籍进一步提高学籍数据质量的通知
时间:2017年05月22日
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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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教学[2017]
1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省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最新的工作安排,近期将启动2017年度正式学籍号下发工作,目前已将2015年入学学生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完成。其中,少数学生因身份证件信息有误、未更新等问题而未通过认证,个别学生因没有提供居民身份证件号暂未进行认证。同时,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全国学籍系统)中仍存在部分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遗留问题学籍尚未得到解决,降低了学籍数据质量,影响了学生权益和系统整体效益发挥。为保障正式学籍号顺利下发,减少问题学籍,进一步提升学籍数据质量,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正式学籍号下发准备
全国学籍系统将为通过认证的学生发放正式学籍号,并同时将未通过认证的问题学籍下发至学生所在学校。为确保学生在办业务不受影响,对于中央级全国学籍系统显示的正在办理跨省转学业务或省内业务的学生,若未通过认证,将待其业务办理完成后再下发问题学籍。同时,处于问题学籍状态或最新状态为学籍已注销状态的学生,教育部暂时将不下发正式学籍号。为确保每条信息下发到校,全国学籍系统将每月定期补发正式学籍号和问题学籍数据,直至全部下发完成。
各市教育局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快处理各类待办业务,不能因此影响学生正式学籍号下发,同时要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对属于此次认证范围但暂未获得正式学籍号的学生,要核准情况,分清原因,积极解决。
二、加快处理问题学籍
问题学籍类型包括身份证号重复、身份证号错误(含身份证号不存在和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及身份证号已发生变更等三类,其中“身份证号已发生变更”为新增类型,是指学生身份证号已在公安户籍部门进行过变更,使得原录入身份证号未通过认证。为适应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快问题学籍处理,教育部已将全国学籍系统对“问题学籍处理”功能进行了升级,增加了“正式学籍号问题学籍”删除和“已佐证问题学籍”取消佐证等功能。各市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全国学籍系统的新增功能,跟踪督促辖区内问题学籍处理进度,确保问题学籍在2017年6月30日前处理完毕,全国学籍系统将于7月1日零时关闭此次新增功能。
问题学籍下发至学校后,学校应对其进行核查处理,核实相关学生的在校生身份和身份证件情况。核实后,如学生已不在该校,学校应按照“人籍一致”原则执行删除操作。如学生在校且学校认定该生身份证号和姓名无误的,学校应执行佐证操作,如学生在校但系统内身份证号或姓名错误,学校应执行变更操作。对于身份证号已发生变更类型的问题学籍,学校应通知学生家长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核实,确认无误后,在系统内进行变更。对于已在全国学籍系统内进行过佐证的,若学生已实际不在校或身份信息已有变化,学校应撤销已有佐证,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处理。佐证和变更操作需要上传有学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在校证明和学生户口簿(或身份证正反两面或者户籍部门提供的正在办理居民身份证件号回执)扫描件。
身份证号重复的问题学籍,经佐证处理后仍需教育厅仲裁的,我厅将进行核查,如发现有学校或学籍主管部门把关不严甚至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通报全省。因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比对不一致产生的问题学籍,经各地核实佐证后,教育部将适时汇总并向公安部通报。
三、督促“身份证件类型为其他”的学生登记常住户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明确指出,将依法为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和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等八类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全国学籍系统据此增加了无身份证在校生列表功能,请各地市利用该功能,加强指导,督促学校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家长为学生登记常住户口,获取身份证号,待通过省内查重、全国查重、国家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身份比对认证后,全国学籍系统为其下发正式学籍号。
因历史原因,全国学籍系统中存在少量身份证件类型为“户口簿”的学生学籍,这类学生暂未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进行身份比对,学校应尽快将这类学生的身份证件类型修改为“居民身份证”,并确保学生在全国学籍系统中的身份证号码与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一致,教育部将适时统一提交这类学籍数据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进行身份比对,通过认证后,下发正式学籍号。
四、进一步提高学籍数据录入质量
为提高数据录入质量,大部分地市主管部门都已做到了严格把关。我省共计提交数据认证学生数为563102人,通过认证学生数为529504人,数据的认证通过率达到了94.03%,与全国平均通过率相比,学籍数据录入准确率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各地市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小学新生和非小学一年级无籍在校生注册建籍时的数据录入审核机制,严格规范数据的采集、录入和核对流程,完成录入后可通过打印学籍信息表等方式请家长再次核对,从源头上提高数据质量,减少问题学籍。
学籍数据质量是全国学籍系统应用的基石,是教育决策的重要支撑,不容有任何偏差和错误。此次,我省有两个县(区)被教育部点名通报,分别为是朔州市市辖区,提交认证学生数131人,通过认证学生数90人,认证通过率仅为68.70%;长治市黎城县提交认证学生数2101人,通过认证学生数1730人,认证通过率仅为82.34%,严重影响到我省的数据质量水平。朔州市、长治市教育局要责令两地迅速整改,查找原因,写出整改问题情况报告,于5月31日前报送教育厅学生处。
各地市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坚持“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学籍数据录入审核关,加快问题学籍的核办进度,确保2017年采集数据的认证通过率达到95%以上。
山西省教育厅
2017年5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