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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150/2013-00939 主题分类:教育厅文件
发布机构: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 成文日期:2013年05月16日
标题:关于在全省中小学举办“我的中国梦”主题系列书画、手工制作大赛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时间:2013年05月16日

关于在全省中小学举办“我的中国梦”主题系列书画、手工制作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3年05月16日 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晋教政〔2013〕8号

各市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努力,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党〔2013〕2号文件)的精神,我省将在全省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系列书画、手工制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深刻领会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中国梦”的实现需要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励志刻苦学习,积极投身实践,为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好、发展好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内容
    书画作品、手工制作品。
  三、活动对象
    全省中、小学生和教师。
  四、主办单位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协会  太原市教育局
    由太原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太原市少年宫承办。
  五、机构设置
    为了更好地开展此项活动,成立“我的中国梦”主题系列书画、手工制作大赛组委会,机构设置如下:
     领导组:
    组    长:山西省教育厅正厅长级督学              贾坚毅
    副组长:山西省教育厅思政处处长                  师东海 
        山西省教育厅思政处副处长              田凤娟                    
        太原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刘富海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太原市教育局德育处处长                   王    平 
    成    员:太原市教育局德育处副处长               赵祥勇
                    太原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王长生
        太原市少年宫主任                               贾陵京 
  六、活动步骤
   (一)征集阶段(6月6日—6月10日)
       各市教育局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好作品征集工作,同时要认真填写集体报名表(附件1、2、3),电子版上传至sxwdzgm@163.com,并详细填写个人申报表(附件4),个人申报表要请贴在作品背面。手工制作请注明“‘我的中国梦’环保创意手工制作比赛作品”字样,并附上作品说明。
     1.书画类作品报送至太原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地址:太原市府西街110号漪汾桥东少年科技城四层教学活动部) 
    联系人:杨晶晶        联系电话:15235397001
    邮  编:030002        电    话:0351—4227492          
     2.手工制作类参赛作品报送至太原市少年宫B区一层教育活动部(地址:太原市解放南路8号)(如邮寄,在邮寄过程当中出现损坏而影响评选,主办方不承担责任。送达作品以截止时间为准,过期不候)。
    联系人:姚  亮        联系电话:13834603467
    邮  编:030001        电    话:0351—4070030
   (二)评选阶段(6月15日—6月19日)
    根据作品的选题构思、制作质量、表现技巧等因素综合评定,按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的比例评选作品。
   (三)筹展阶段(6月下旬)
    大赛组委会对评选出的优秀书画作品进行统一装裱、装框,为下一步展览做好准备。
   (四)展览阶段(7月)
    展览时间、地点待定。
            (五)退作品阶段(具体时间待定)
    评比和参展期间,大赛组委会负责作品的维护和保管。展览结束后,各单位需按时取走作品,逾期不取者,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具体要求
     1.作品内容
    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作品内容要健康快乐、积极向上,力求视野开阔、选题新颖,参赛作品能体现作者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艺术方面的奇思妙想。如发现有抄袭、雷同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2.征集类别
     书法类:硬笔、软笔均可,书体不限。硬笔书法作品尺寸为4开(54×38cm),软笔作品尺寸为四尺整张或六尺对开。
    绘画类:国画、油画、版画、素描、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卡通画或其他画种均可,其中国画作品,不小于四尺三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为4开(54×38cm)。
    手工制作类:(1)手工(折纸、布贴画、剪纸);(2)泥工(陶艺、泥塑);(3)自制饰品(绣品、挂件);(4)废物再利用(类别不限)。
     3.征集数量
    报送作品以各市教育局为单位集中报送,书画类作品按小学生组、中学生组、教师组各100幅报送。手工制作类作品按小学生组、中学生组、教师组报送,不超过100件。每项作品每人仅限报送一幅或一件。
     4.其他
    (1)参赛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不得有代笔或抄袭行为。参赛作品若涉及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版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2)所有参赛作品均有可能用于主办方产品、出版印刷、纸媒、网站、视频的宣传中,保留作者署名权,不再另行通知及支付稿酬。
    (3)大赛组委会拥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5.奖项设置:
    (1)大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手工制作另设单项奖:最佳创意奖、最佳色彩奖、最佳巧手奖、最佳表现力奖。
    (3)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手工制作类作品凡选送参赛作品10件以上的团体均可参选)。
   八、活动要求
   (一)围绕主题,精心谋划。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紧密围绕“我的中国梦”主题,把此项活动与中央、省委以及省教育厅党组的总体部署、与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考虑,突出特色,使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与推动学校中心工作、深化教育改革发展和培养创新人才相协调、互促进。
   (二)联系实际,创新模式。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省教育厅党组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创作活动,要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师生的参与面,提高活动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各地、市教育局要充分发挥校外教育活动场所育人作用,依托县级青少年活动中心将本次主题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三)加大宣传,把握导向。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校报校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络、橱窗板报等校内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弘扬主旋律。
   (四)积极组织,厉行节俭。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设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将此项活动扎实推进。活动的开展要厉行节俭,既要广泛参与,又要安全有序。 
附件:
1.“我的中国梦”主题系列书画、手工制作大赛集体报名表(绘画类)
2.“我的中国梦”主题系列书画、手工制作大赛集体报名表(书法类)
3.“我的中国梦”主题系列书画、手工制作大赛集体报名表(手工制作类)
4.“我的中国梦”主题系列书画、手工制作个人申报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13年5月2日
    

  • “我的中国梦”主题系列书画、手工制作大赛集体报名表(手工制作类).xls
  • “我的中国梦”主题系列书画、手工制作大赛集体报名表(书法类).xls
  • “我的中国梦”主题系列书画、手工制作个人申报表.doc
  • “我的中国梦”主题系列书画、手工制作大赛集体报名表(绘画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