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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主题词:
索引号:
012150/2017-01006
主题分类:
教育厅文件
发布机构:
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
成文日期:
2017年11月07日
标题: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号:
晋教科函〔2017〕29号
发文时间:
2017年11月07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11月07日
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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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教科函〔2017〕29号
各高等院校:
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以来,培养、支持了一批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创新团队和高层次人才,产生了一批标志性成果,促进了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提升。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1331工程”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的意见》(晋政发〔2017〕4号)文件精神,提升服务山西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晋教科〔20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14年度入选者资助期已经结束。为掌握计划的完成情况,了解入选者获资助以来所取得的进展,进一步完善该人才计划的实施、管理,现就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及申请延缓结题的以前年度的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结题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二、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采取会议报告验收的方式进行。各高校可组织所有项目集中汇报,聘请5-7位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前入选者应先完成附件1供会议验收审核。验收专家由验收高校与我厅共同商定,一般由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资金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或有较高学术声誉的专家担任,并根据验收情况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意见书》(附件3)。验收完成后,附件1由验收单位留存,各验收单位填写附件2,连同附件3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我厅科技处,同时报送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
三、时间安排
会议验收安排在11-12月进行,各高等学校确定具体验收时间后,及时报我厅科技处。
四、申请延缓结题的以前年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本通知同时在我厅网站www.sxedu.gov.cn公布,有关表格可从网上下载。
附件:1.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
告
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工作总结(学校填写)
3.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意见书
4.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创新团队、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名单
山西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7
日
附件2: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工作总结(学校填写).doc
附件3: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结题验收意见书.doc
附件4:2014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创新团队、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名单.doc
附件1: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总结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