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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见
主题词:
索引号:
012150/2017-01080
主题分类:
教育厅文件
发布机构:
机关党委
成文日期:
2017年06月12日
标题: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见
文号:
晋教机党﹝2017﹞15号
发文时间:
2017年06月12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的意见
时间:2017年06月12日
省教育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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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教机党﹝2017﹞15号
厅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在省教育厅党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中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断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锻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作出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是加强党性锻
炼、提高党性修养的可靠保证,又是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还是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根本要求,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二、明确具体要求,确保双重组织生活规范有效
1.厅机关党委、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根据党员领导干部分工调整情况,及时合理调整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员大会、党课教育、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及其它党内活动,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2.党支部在开展组织生活前,应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事项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党员领导干部应妥善安排好工作,认真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3.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的有关规定,遵守上级党组织和所在党支部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4.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正常开展。坚持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倾听普通党员的意见建议,做到带头学习、带头发言、带头讲党课,主动关心和支持党支部工作,指导支部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
5.党支部要认真记录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特别要做好发言情况的记录,并按时填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单》(见附件)。
6.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应主动、提前向所在党支部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厅党组成员的双重组织生活负总责;厅机关党委书记是直接负责人,对厅党组成员双重组织生活的实施和管理负直接责任;相关各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对编入本支部的厅党组成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负落实责任。
2.建立健全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按时上好党课。厅党组成员所在党支部每年要制定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总体规划,每季度要制定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具体计划。
3.党支部要不断探索和推进党的组织生活创新,着重在创新模式、丰富内容、完善机制、优化载体上下功夫,落实好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厅党组成员要合理安排时间,带头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主动按时交纳党费,确保双重组织生活落到实处。
4.厅机关党委将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并以适当形式通报。
附件: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单
中共山西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
2017年6月1
2日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