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词: | |
| 索引号:012150/2017-01084 | 主题分类:教育厅文件 |
| 发布机构:机关党委 | 成文日期:2017年12月25日 |
| 标题:关于在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各党支部开展以弘扬“红船精神”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 |
| 文号:晋教机党函﹝2017﹞ 12号 | 发文时间:2017年12月25日 |
厅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2017年10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南湖红船时强调,要结合时代特点大力弘扬“红船精神”,让“红船精神”永放光芒,为我们学习弘扬“红船精神”指明了方向。12月1日,《人民日报》等多家中央媒体重新刊发了习近平总书记2005年6月在《光明日报》发表的文章《弘扬“红船精神” 走在时代前列》。12月4日,王沪宁同志在弘扬“红船精神”座谈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用伟大精神推动伟大实践。12月13日,省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传达贯彻“弘扬‘红船精神’座谈会”精神,并决定在全省各党支部以弘扬“红船精神”为主题,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根据省委主题教育(“三基建设”)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各党支部开展以弘扬“红船精神”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晋学明电﹝2017﹞9号),现就厅直机关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红船精神” 走在时代前列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月5日
三、活动要求
1、要充分认识本次主题党日的重要意义。“红船精神”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建党精神,是中国革命精神之源,昭示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精神支撑。厅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活动主题上来,为奋力开创全省教育事业新局面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2、本次主题党日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全体党员参加。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密切结合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带头学、做表率、严要求,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担当进取作为。
3、要采取集中学习、主题党课、瞻仰红色教育基地、竞赛答题、请革命先辈讲传统、重温入党誓词等多种形式,着力增强吸引力和实效性。注重发挥红色资源教育作用,利用新媒体技术,实现党员的广泛参与。
4、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力戒形式主义、庸俗化和娱乐化,在直属机关营造学习弘扬“红船精神”的浓厚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开展情况于1月10日前报机关党委邮箱sxsjytjgdw@163.com。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