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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01183 | 主题分类:教育厅文件 |
| 发布机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24日 |
| 标题: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
| 文号:晋教研〔2021〕2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1月24日 |
晋教研〔2021〕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及我省出台的《全面落实研究生指导教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方案》(晋教研〔2018〕5号)等文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请及时报我厅备案。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