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20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山西省教育厅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组织机构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载体建设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思路等部分。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sxedu.gov.cn)上可以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3189314 传真:0351-3046014 邮编:030006 地址:太原市长风大街30号大院山西省行政办公中心)。

  一、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坚持和发展社会民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执政理念和方式、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和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具体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颁布以来,我厅在省政府的领导和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教育厅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教育厅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组织机构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厅于2008年4月正式成立了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由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李东福同志任组长,高校工委副书记畅日宝同志、高校纪工委书记史富泉、高校工委副书记陈学东同志任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暂设在厅办公室,由高校工委副书记陈学东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厅办公室主任李秋柱、厅信息中心主任谢京京同志任副主任,各处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各处室指定专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承担本处室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省教育厅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界定为:领导成员简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教育厅规范性文件;教育发展规划、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教育年度统计信息;教育厅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教育厅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干部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政策;全省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为确保这项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我厅制订了《山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于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处室提供,厅机要室进行保密审查,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

  2008年4月,省教育厅向社会正式公布了《山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0余条,基本做到了所有类别的全覆盖。同时,省教育厅15项行政审批项目和60余项政务公开的行政职权流程图均已全部绘制完毕,并作为政府信息的一部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此外,对于有些社会流传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省教育厅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予以了公开和澄清。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山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办法、受理程序、收费标准和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都作出了具体的说明。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地获取政府信息,省教育厅统一印制了《山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并在厅机关设立了依申请公开现场受理点。

  目前,省教育厅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依申请公开制度,大致程序为:申请提出,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现场、信函或在线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受理,即厅办公室对申请进行要件审查,要件齐备的,登记受理;要件不齐备的,及时告知补充→协调审查,即厅办公室牵头,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需要保密、报批、征求第三方意见,以及是否需要协调确认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审查→分类告知,即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属于公开范围、不属于公开范围、该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不明确等,进行分类办理和答复→信息提供,即对可以公开的信息,按申请人指定的方式及时提供。

  五、载体建设情况

  省教育厅利用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xedu.gov.cn)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还采取了多种公开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一是对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了较大的改版,开通了厅长信箱、来信来访、投诉热线等栏目,进一步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2008年共办理厅长信箱200余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0余次,每天投诉热线接入群众来电数十个;二是紧密联系新闻媒体,就高考改革方案、高考录取进展、规范教育收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内容及时召开了新闻通气会或新闻发布会;三是积极探索社会公示、听证等新型公开方式;四是在厅档案室设置了政务公开查阅点,方便群众查询信息。

  六、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省教育厅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确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截止2008年底,尚未出现上述情况。

  七、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省教育厅明确,由纪检监察办公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着力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2008年,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思路

  在省政府的领导和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省教育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无到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待加强;二是各处室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前几年政府信息清理困难较大;四是公开内容不平衡,财务和招投标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有待加大。下一步,省教育厅将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并着力在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处理流程、拓展公开形式和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不断推动全省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山西省教育厅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