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要求,由山西省教育厅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组织机构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载体建设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申诉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 山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sxedu.gov.cn)上可以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3189314 传真:0351-3046014 邮编:030006 地址:太原市长风大街30号)。
一、概述
2012年,山西省教育厅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山西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在省政府的领导和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着力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教育厅政府信息,提升了教育厅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结合山西省教育厅工作实际,教育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为:领导成员简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教育厅规范性文件;教育发展规划、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教育年度统计信息;教育厅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教育厅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干部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政策;全省性教育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在实际工作中我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向社会主动公开教育厅政府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对于群众关心的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高校毕业生就业校企见面、特岗教师招聘、免费师范生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在教育厅门户网站上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进行主动公开;对于有些社会流传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通过网站、媒体等渠道,及时予以了公开、澄清和答疑。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余条,基本做到了所有类别的全覆盖,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山西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 ,我厅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由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李东福同志任组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各处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各处室指定专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承担本处室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这项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教育厅制定了《山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于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处室提供,厅机要室进行保密审查,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
按照文件工作任务的公开要求,在我厅政府网站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体例和格式主动公开了《2011、2012年山西省教育厅预决算公开 》。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将继续贯彻落实各项信息公开规定,着力推进教育领域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广度和服务功能上继续提升,推进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山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办法、受理程序、收费标准和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都作出了具体的说明。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好地获取政府信息,教育厅统一印制了《山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在厅机关设立了依申请公开现场受理点。建立了较为规范的依申请公开制度。大致程序为:申请提出(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现场、信函或在线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受理(即厅办公室对申请进行要件审查,要件齐备的,登记受理;要件不齐备的,及时告知补充)→协调审查(即厅办公室牵头,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需要保密、报批、征求第三方意见,以及是否需要协调确认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审查)→分类告知(即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属于公开范围、不属于公开范围、该信息不存在、申请内容不明确等,进行分类办理和答复)→信息提供(即对可以公开的信息,按申请人指定的方式及时提供)。
2012年,教育厅共受理一例依申请公开事项,所申请的部分内容不明确,不在公开范围,已经和申请人进行沟通处理。
五、咨询处理情况
教育厅2012年共收到电话咨询3000余次,厅长信箱栏目共收到网民留言2000余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通过即时解答、网上回复、电话回复等方式进行了处理。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教育厅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我厅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为0元。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为0元。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继续深入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存薄弱环节,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工作中,我厅将继续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培训学习等方面下大力气,努力使我厅此项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