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0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要求,由山西省教育厅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组织机构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载体建设情况;咨询处理情况;社会监督情况;档案服务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以从山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www.sxedu.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3189314 传真:0351-3046014 邮编:030006 地址:太原市长风大街30号)。

  2013年,省教育厅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政办函[2013]94号)要求,在省政府的领导和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扩大了公开范围,积极建设和创新公开渠道,努力推进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民生、服务教育的作用日益凸显。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 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由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张文栋同志任组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各处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各处室指定专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承担本处室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这项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教育厅制定了《山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于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处室提供,厅机要室进行保密审查,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
  (二)强化载体建设。省教育厅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政务网站( http://www.sxedu.gov.cn)建设,把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和提供便民服务的重要窗口。2013年,我们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了网上信息公开和服务功能建设,做到工作动态更新及时、重大政策主动公示、群众关注积极回应,较好地发挥了新闻宣传主阵地作用。
  (三)提升公开意识。在实际工作中省教育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向社会主动公开教育厅政府信息,并做到及时更新。机关各处室指定专人,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细化了主动公开的各个项目,把人民群众应该周知和关心的政策法规和热点难点问题第一时间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 条,基本做到了所有类别的全覆盖,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创新公开渠道。省教育厅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技术力量,在主流网络媒体筹备开通山西教育官方微博。对于群众关心的中小学校节假日补课、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中考招生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校企见面、特岗教师招聘、免费师范生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在教育厅门户网站上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进行主动公开;对于有些社会流传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通过网站、媒体、召开记者会等渠道和形式,及时予以了公开、澄清和答疑。
  (五)做好保密审查。省教育厅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保密意识,科学把握保密审查的范围、内容和基本原则,在最大程度地面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扎实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落实“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对所有在厅门户网站公开的文件和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所有发布信息均进行备份,建档备查。
  (六)接受社会监督。省教育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依法监督,积极吸取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意见,加大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2013年我厅共承办代表建议102件,政协提案101件,合计203件,数量居省级各部门前列。
  (七)积极推进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安排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对于凡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均要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要及时通过网站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解疑释惑。要利用网站主动公开社会与师生、家长共同关注的问题,重点公开招生、财务、重大物资招投标等信息。对于热点、难点问题,要开拓信息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做到及时沟通、及时反馈,掌握社会舆论的主动,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八) 2013年,省教育厅共受理一例依申请公开事项,所申请的部分内容不明确,不在公开范围,已经和申请人进行沟通处理。
  2013年共收到电话咨询3000余次,厅长信箱栏目共收到网民留言2000余件,教育厅档案室无偿提供档案查询2000余次,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通过即时解答、网上回复、电话回复、即时办理等方式进行了处理。
  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为0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为0元。
  2013年,省教育厅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畅通了省教育厅和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教育的了解,规范了行政管理和办学行为,增强了干部和教职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意识,为推动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工作的规范要求,加大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充分运用新载体丰富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切实提高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