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24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要求,由山西省教育厅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重点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开支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8部分。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以从山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www.sxedu.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3189314 传真:0351-3046014 邮编:030006 地址:太原市长风大街30号)。
  1、概述
  2014年,省教育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山西省《实施方案》要求,在省政府的领导和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扩大了公开范围,积极建设和创新公开渠道,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机关公信力,取得明显成效。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决策事项公开,确保政策合理性。党组会或厅务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有关重要行政行为,涉及地方和学校的事先征求意见。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教育政策调整、制度改革等决策事项,都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和社会公示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二是主动公开工作信息,维护群众知情权。在厅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厅机关工作动态,同时择选具有新闻性、代表性的地市教育局、高校的工作信息在“市校动态”发布。机关产生的公文,群众关心的中小学校节假日补课、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中考招生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校企见面、特岗教师招聘、免费师范生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在教育厅门户网站上开设专栏等多种形式进行主动公开。其他工作只要不涉密,均主动在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三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权力透明运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了“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承接了教育部下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及时公布已取消项目,同时将精简项目、精简程序、精简时间相统一,重新制定优化了审批流程。2014年,我厅网上批办行政审批事项98件,已全部按期办结。
  3、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在《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中,明确“进一步加大对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有关考生信息的公开力度,全面公开高校预算、决算信息”由省教育厅负责公开。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要求,对这两项重点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并及时督促公开。
   一是及时全面公开特殊类型招生信息。2014年特殊类型招生包括: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696人(本科);高职高专院校单招13849人;保送生173人;一级以上高水平运动员院校单考免试生39人;贫困地区“专项生”招生录取1583人(本科);免费医学定向生270人;各类照顾加分考生120人;等级运动员加分资格合格考生142人。招录过程中,坚持和完善报名、考试、录取各环节信息“十公开”制度,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中学等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公开相关信息。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取得保送生资格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合格考生名单等,我省招考中心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县级招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二是按要求公开高校财务预算、决算信息。省教育厅做为教育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规程》(试行)和规定的内容、格式,在2014年预算和2013年度决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我厅分别于2014年3月18日和2014年8月28日在厅机关门户网站上,将2014年预算和2013年度决算情况予以公示,公开信息中包含所属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受理并回复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一年来,共接到信息公开申请4件,3件已经办理完毕,1件因信息内容不宜公开,已向申请者进行了解释。  
   二是依申请公开部分档案信息。我厅档案室内保存1983年至今的省属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信息。一年来,共接到单位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查阅申请226人次,其中查阅成功209件,17人次申请未查到有关信息。
  5、咨询处理情况
  一 是做好网络咨询的反馈工作。利用好“厅长信箱”这一联系教育厅和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积极回复群众通过网络提出的咨询。2014年,“厅长信箱”共答复咨询1984条,其中公开887条。
   二是积极配合省委、省政府做好网络信息反馈工作。截至目前,共接到省委“社情民意通道”转办通知17件,省政府信息公开转办通知14件。我们都进行了认真研究,经厅领导批示后,交有关处室及时进行处理答复。
   三是做好电话咨询。对群众来电咨询的有关问题,都在当时进行了热情准确的解答。
   四是通过官方微博处理咨询。开通了官方微博“三晋教育”,先后进行了75条反馈发布。
  6、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行政复议法,研究制定了《山西省教育厅行政复议工作规程》,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受理教师和学生的申诉,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2014年共有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各1件:
  申请人李润发因不服山西省教育厅不公开有关计划生育与就学挂钩的政府信息、不按时答复其申请公开的行为,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5月28日收到《山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及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后,就行政复议事项进行了认真答复。
  2014年10月,山西新兴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政府信息公开一事向省教育厅提起行政起诉。我厅对山西新兴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内容逐一进行核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全面、准确地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说明有关情况,积极做好应诉各项准备工作。2015年1月27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驳回原告起诉。我厅以应诉为契机,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职责、程序和公开方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7、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收取费用行为。在应诉山西新兴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行政起诉省教育厅过程中,产生律师代理费用3万元。
  8、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及经费保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主要是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而召开发布会、政策解读做得不够,运用新兴媒体公开信息工作还需要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有少数信息因内容可能涉及敏感而未全部公开;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2015年,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改进不足。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重点加强信息公开专兼职队伍建设,优化发布流程,增强发布时效;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按照有利于群众获取信息的原则,优化网站结构,补充完善信息内容;三是积极运用好新媒体,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灵活、更亲民。努力推进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全面推进透明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山西省教育厅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