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05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晋政办发〔2017〕50号)要求,由山西省教育厅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开支情况,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措施,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9部分。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以从山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sxedu.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3046594、3189314 传真:0351-3046014 邮编:030024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7年,省教育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教育部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指导下,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精神,严格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50号)要求,紧紧围绕保障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围绕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深化教育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教育领域透明度。

  (一)加强组织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省教育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作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抓手。分管厅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纳入目标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组织协调机制,由厅办公室负责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法规处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政策问题,机要员负责上网发布前的保密审查,信息中心负责政务信息在门户网站的发布工作。省教育厅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以条例要求为底线,突出公开重点,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不断完善公开目录,有力地推动了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载体建设,确保公开效果。为满足社会公众高效、便捷地获取省教育厅政府信息,省教育厅不断对原有门户网站栏目进行优化,对优势栏目进行进一步强化建设。同时展开了新版山西教育政务网站的建设工作,新开设了“教育新媒体联盟”“高校信息公开专栏”等栏目,为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统一入口,建设权威展示平台,集中展示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亮点及最新工作动态。通过对全省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动态展示、阶段评比,促进各高校信息公开持续、健康、有质量的开展,同时为社会公众高效获取高校公开信息提供便利。充分利用“图解教育”“图片新闻”“视频新闻”等形式,将枯燥乏味的政府信息生动呈现给社会公众,满足了个性化的获取需求。主动适应全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新特点和新要求,积极探索信息传播的新渠道和新形式,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与现代传播体系有机结合。探索使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新手段,在原有政务网站主发布阵地的基础上,形成“三位一体”的政府信息发布格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和服务功能建设,扩大信息公开传播范围,加大信息公开传播力度,做到及时更新、主动公示,同时对群众关注积极回应,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三)突出工作重点,做好保密审查。省教育厅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狠抓“五公开”制度落实,通过信息公开促进“三重一大”工作更加规范。对于凡涉及社会公众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均要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要及时通过网站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解疑释惑。着重做好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高校招生、财务、基建、招聘、教学质量、学生管理、学科学位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编制教学质量报告及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供各项工作的链接地址。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省教育厅高度重视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保密意识,科学把握保密审查的范围、内容和基本原则,在最大程度地面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扎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省教育厅在政务网站上及时发布最新产生的公文,及时报道厅机关工作动态,同时择选具有示范性、新闻性、代表性的地市教育局、高校的工作信息在“市校动态”发布,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采取音视频、图解等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全年共新开设6个专题专栏,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共计1825条,其中公告通知298条,部门工作359条,教育专栏548条,信息公开181条,工作动态与市校动态439条,全年网站访问量达到300余万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50号)精神,省教育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明确了职责分工。一是下大力气做好各类招生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教育部相关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通过山西招生考试网、省内外各大新闻媒体、咨询电话、自媒体、填报志愿指南、院校官网等形式,公开宣传教育部、省招委有关高考、高校招录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在晋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和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特殊类招生要求及考生资格、咨询与申诉渠道等。继续强化阳光高考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考务、录取等重点信息发布流程,扎实推进各类招生信息公开,极大推进了阳光高考、透明招生,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二是按要求做好财务预算、决算信息的公开工作。省教育厅做为教育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规程》(试行)和规定的内容、格式,及时公开了2018年预算情况和2017年决算情况。三是继续加大教育督导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等公开工作。四是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省教育厅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台我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及时在省教育厅网站予以公开公示,并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地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对群众关注的报名条件、招生办法、入学流程等,通过网站、报纸及在学校门口张贴通知等方式进行全面的公示,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五是积极稳妥推动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督促省教育厅所属高校采取网站专栏、会议纪要、信息公告栏、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内容涉及到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基建工程、设备采购等重大项目、各项收费标准,学生奖助学金信息等关系到学校发展和师生利益的方方面面。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未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共接待省属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信息查阅申请400人次。

  五、咨询处理情况

  省教育厅通过“厅长信箱”网民留言办理,积极回复群众通过网络提出的要求。2017年“厅长信箱”共答复留言2000余条。同时,通过热线电话答复公众咨询3000余次。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收取费用行为。

  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措施

  各市教育局及各高校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充发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综合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及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全方位、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极大方便了公众对政府信息的查询、获取。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省教育厅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不少新的进展,但存在的主要问题仍不容忽视,仍然缺少专职机构、岗位和人员,缺乏专项经费。随着社会的进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涵越来越丰富,涉及网站运营、新媒体运营、新闻发布会组织、舆情监测应对、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政策解读、办文办会、媒体管理等多个领域,但多年来一直存在的人手少的问题仍未解决,成为制约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主要问题。

  2018年,省教育厅将在继续推动“五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和财务、人事公开等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及省政府办公厅的相关工作要求,真抓实干,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山西省教育厅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