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审批〔2023〕5号
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潞安职业技术学院、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朔州职业技术学院、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你们各自提交的学校章程核准稿,由山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会议审议,经2023年3月15日省教育厅第2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学校应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附件:
山西省教育厅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