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生态补偿 致力脱贫攻坚

来源:  日期:2016-10-25
     决策建议
        
我省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太行、吕梁两大集中连片贫困区,这些地区基本都是生态脆弱区、退化区和恶化区。实施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应以吕梁山、太行山两大连片贫困地区为主战场,加大贫困地区生态治理力度,实施贫困地区生态补偿机制,大力发展生态治理产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发展生态治理产业,实现生态改善与脱贫致富
        
多年来,山西重视贫困山区生态建设,但治理成效不是很明显,主要原因是没有把生态建设与农村脱贫和增加收入很好地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治理产业,才是实现生态改善与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贫困地区生态建设面临的困境。一方面,政府组织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植树种草,改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处于贫困区域的农民,迫于生存和增加收入的压力,不得不加大另一部分土地的承载力或继续开垦扩种,植被疏于管理,破坏更加严重。
        在生态恶化地区,大力发展与当地资源相适应的农、林、草产业,生态旅游业,使其自身的经济目标与生态建设目标统一起来,让农民这些治理生态的主力军在生态治理过程中逐步脱贫致富,其实质就是要改变治理生态与脱贫致富相分离的状态,通过生态治理产业的发展,激励农民主动参与小流域治理、植树种草的生态建设。
        实施企业化经营,大力培育生态治理产业。企业化经营具有活力强、市场化程度高和多种目标相统一的特性,是培育生态治理产业的有效方式。一是在政府生态产业政策的刚性约束下,企业作为理性的经济主体,为了获得预期收益,会竭尽全力组织好林草建设,管护好林草,生态建设效果好。二是一个上规模的企业可同时开发上万亩的荒山、沙漠,进行生态建设的规模大,持续时间长,可以使山区的林草产业、生态农业取得突破,有助于造就有潜力的生态治理产业。三是与个体承包、购买开发方式相比,企业化经营具有较多的开发资金、较强的技术和市场营销能力,而且比政府行为开发模式更为规范,同时,市场竞争还迫使企业加强生态技术的开发应用,向市场提供更具竞争力的绿色产品。四是通过多年的政府扶持和帮助,企业会在发展生态治理产业中逐步壮大起来,即使政府不再投入,生态建设也会进入良性循环,具有生态建设的持续性效果。五是国家生态建设资金采取与企业资金相结合的方式投入,可避免建设资金过于分散,达到增加就业机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六是企业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把分散的农户联结起来,纳入企业化管理的轨道,能够降低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加收益。
         实施生态补偿,筹集生态治理产业发展资金
        
山西贫困地区大都是生态脆弱区,同时也是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经济开发的意愿更加强烈。贫困山区要改善生态环境,就要限制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因此,需要建立一套保障贫困地区经济收益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的制度安排,建立贫困地区生态补偿机制是其中最重要的制度。它重点解决贫困地区因提供生态服务而损失的经济利益或发展权利问题,破解“生态不经济、经济不生态”的生态经济鸿沟和区域发展鸿沟,实现贫困地区保护生态和经济利益双赢的发展目标。
        在太行和吕梁这两大连片贫困区实施生态脱贫工程,通过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应作为山西实施“五个一批”的重中之重。通过实施生态补偿,大力发展生态治理产业,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脱贫攻坚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指导、引导作用,支持贫困群众直接参与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大采煤沉陷区治理力度,大力实施矿区生态修复,增加农民收入。
         实施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六条路径”
        
制定完善的生态资产产权制度。生态资产产权制度,是指生态治理主体对生态资源或生态产品具有的所有、使用、占有以及收益等各种权利的集合。经过企业化治理后的生态资源,与自然生态资源相比并非公共物品,其所有权是私人的,或者是公有和私有混合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应当是企业的。只有明晰了生态治理主体使用土地,建设、经营生态资产的预期收益,才能吸引企业投资到周期长、见效慢的生态治理产业中。
        建立贫困地区生态补偿基金。为保障贫困地区生态治理产业健康发展,筹集必要的生态治理产业资金,政府应建立贫困地区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在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扶贫资金作为底垫资金的基础上,开辟基金来源渠道,包括林业、水利、环保财政资金,还有国际组织、国内外企业、民间组织及个人等社会捐赠和海外发展援助等资金。
        实施政府购买贫困地区生态公益林制度。政府购买贫困地区公益林制度是指各级政府为贫困地区购买生态建设公共服务,在财政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购买个人或企业的生态治理产品的一系列管理制度的总称。程序包括确定采购主体和供应商,确定采购量、采购方式、采购合同、采购信息发布等。
        制定区域生态建设面积交易制度。依据山西省确定的生态建设面积目标和任务,本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各县区共同负责、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各县区生态公益林面积比例等指标。借鉴环境领域的配额交易制度,要求生态公益林面积指标欠缺、经济相对发达的县区,购买生态公益林面积富余、经济贫困县区的指标,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
        建立生态资产价值评估和核算体系。完善贫困地区生态建设补偿制度,必须改变生态产品廉价或无偿使用。资源无价或廉价使用,就谈不上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牢固树立生态资源具有市场价值的理念,研究建立生态资源价值评估和核算体系,使生态补偿标准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制定全体公民广泛参与贫困地区生态建设制度。建立贫困地区生态补偿机制,需要政府、社会和公民的广泛参与,需要各利益相关方的协调配合和相互监督。为了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生态建设选择了政府。但由于政府建设资金所限,贫困地区生态建设补偿可采取在政府引导下,动员全体公民参与。(韩东娥 作者为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能源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