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6-23

 各有关市教育局,有关普通高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要求,我省继续实施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为切实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工作,畅通贫困学子纵向流通渠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专项招生计划的意义  

    实施重点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阶段教育脱贫战略部署、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增强贫困家庭自我发展能力的客观需要。各有关市、贫困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要充分认识实施专项计划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惠及贫困学生的好事办好,保障优秀贫困学生享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机会,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各有关市、贫困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面向建档立卡贫困考生的宣传工作,综合运用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让贫困考生和社会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知晓相关政策内容,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有关贫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育部文件及我省相关规定通知到辖区内所有高中教育阶段学校,督促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解读,为考生解疑释惑,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贫困学生踊跃报考,并积极引导和鼓励专项贫困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各有关市、贫困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专项招生计划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要求,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全公开,确保招收贫困学生专项计划组织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四、优化对贫困学生的服务  

各有关市、贫困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合理安排资格审核程序,为贫困学生提供简便、高效的报考服务。各有关贫困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的原则,为被录取的优秀贫困学生提供便捷的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保障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各有关高校在加大对贫困学生资助力度的基础上,要探索对贫困学生入学后的学业支持和个人能力成长方面的帮扶模式,帮助贫困学生树立自信心,更好地融入大学生活。  

  

  

                            山西省脱贫攻坚教育扶贫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