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召开全省2018/2019学年初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汇总工作会的通知

时间:2018-11-07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晋教发〔2018〕34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2018年全省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布置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教育统计数据汇总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经研究,定于12月初在太原市开展2018/2019学年初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汇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审核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4号),将教育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的年度预算,按时拨付到位,同时要确保统计机构和人员配备,保障教育统计工作正常、有效开展,确保数据质量。
  2.进一步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制度》,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在线学习,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各项报表的指标内涵和系统应用;并按照学校(机构)代码先确认后入库制度,做好认定入库工作。
  3.请各市教育局于11月20日前将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系统生成的上报文件(格式:*.up),以及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具生成的Excel文件(核查说明、填表人不能为空)发送至邮箱sxjytj@sxedu.gov.cn,邮件名称为“机构代码+单位名称”。
  4.各市教育局根据报表预审意见,逐一对有关数据特别是存在逻辑关系的数据进行核实,并依据核实后的情况对数据做出修订。严格落实报表上报签批制度,认真完善数据审核、签字盖章等有关手续,对照数据两年变化情况分类准备相应的完整证明材料。
  二、报表汇总工作要求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报表汇总工作定于12月3—7日在山西省招生考试基地(太原市晋源区集阜北街9号,电话:0351—4862777)进行。
  请各市教育局派负责教育事业统计的人员和计算机操作人员各1人参会,12月2日下午报到,并将材料交会务组。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参会人员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山西省教育厅
  2018年11月7日

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上报材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