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1 来源:
晋教机党函〔2017〕2号
关于扎实推进“两提一创”专项活动
有关事项的通知
厅机关各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为扎实深入推进厅机关、各直属单位“提高标准、提升能力、争创一流”专项活动,根据《关于开展“提高标准、提升能力、争创一流”专项活动的通知》(晋教党〔2017〕7号)和《关于在省教育厅机关、直属单位开展“提高标准、提升能力、争创一流”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晋教党〔2017〕8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活动的领导,各直属单位要成立活动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抓好本单位专项活动;要确定1名活动联系人,负责与厅里对接;要尽快组织召开活动动员会,确保将活动意义和要求传达到本单位每一名干部职工,确保专项活动有效开展。4月1日前,各直属单位要将活动领导和工作机构、活动动员会召开情况以及活动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厅机关党委(2120)和活动办(2021)。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支部书记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开展活动的第一责任,按照通知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尽快推开专项活动,并确定1名活动联系人报厅机关党委、活动办。
二、做好信息报送。为充分发挥信息在沟通情况、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等方面的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厅机关、各直属单位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不足,厅机关、各直属单位要在每月的5日、15日、25日前,以简报等形式向机关党委(sxsjytjgdw@163.com)和活动办(8179119@qq.com)报送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简报要如实反映本处室、本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新举措,展示开展活动和工作的新亮点。活动动态信息要注重时效性,坚持第一时间报送,原则上开展活动或启动工作的当天或次日报送。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直属单位要充分运用本单位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反映本单位开展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具体成效,发现和总结“对标一流、争创一流”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人。在宣传中要注重把专项活动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全面履行职能和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创新工作思路和增强工作活力结合起来,与高标准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紧扣活动各个阶段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形成宣传合力,扩大专项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开展专项活动的浓厚氛围。
中共山西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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