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省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时间:2012-05-26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各市、县(区)教育局: 

  现将《山西省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目录》是山西省境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2012学年(上下两学期,即2012年秋季和2013年春季)学生使用教科书、各级教育部门管理教科书工作的唯一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依据本《目录》,与出版发行部门积极合作,共同做好2012学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发行和管理工作。

  二、 本《目录》公布了教育部审定通过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1—9年级)、省教育厅审定通过的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教材和供教师选用的教学资源。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2]9号)精神,2012学年各市义务教育阶段实验教材仍延用2011年所选定的教材版本,不再变更。2012年秋季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学科的起始年级,使用修订后并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其他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山西省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原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小学艺术学科教科书停止使用。

  三、2012年各地要继续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2012年秋季起始年级的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三个学科,要使用修订后并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教科书,确保人手一册。小学科学、信息技术学科和其他年级循环使用的免费教科书,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地分年级实际学生数三分之一的比例,做好数据上报、数量分配、循环使用等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做好循环使用教科书的发放、回收、消毒、更新等管理工作,保证教学秩序稳定。

  四、本《目录》中公布的省级地方课程教材仅供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选用,《目录》公布的市级地方课程教材,由各市财政安排资金,免费提供给本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使用地方课程教材由学生购买,可由各市统筹后指导学生选用。

  五、为了便于教学,本《目录》中还选用了配套不同版本教材使用的教学挂图、投影片、教学课件等教学辅助资源,供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根据教学实际选用。各市不得组织学生征订和购买。

  六、《山西教育》、《小学语文教学》、《小学教学设计》、《英语周报》、《小学生拼音报》等报刊是指导教育管理、中小学课改和教师教学经验交流方面的重要载体,刊载国内外先进的教育理论、管理模式、教学方法等,对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小学校选用。

  七、各有关出版、发行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教材品种、省教育厅核定的教材版本及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计上报的征订数量,做好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材的供书工作,保证课前到书。

  八、教材选用是一项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教科书免费提供、循环使用及教材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搞“实验”为名或用其它名义选用《目录》以外的其他教材。各地要对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坚决予以纠正,要对教材征订违规行为进行认真查处,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于每年秋季新学年开学后对各地教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教材征订、发行、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通过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建议对有关责任人及主要领导予以行政处分等措施,保证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2012年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