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关于切实保障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数据采集安全、顺利进行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8-05-04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字体: 关闭


晋政教督办函[2018]41号

12个样本县人民政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现将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关于切实保障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数据采集安全、顺利进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与前期下发的相关文件一并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切实保障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数据采集安全、顺利进行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4


附件:关于切实保障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现场数据采集安全、顺利进行的通知 .pdf